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岑国建、周国英、胡清、钟德刚、余丹丹、童群、周忠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宋小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