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
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股东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466,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66,1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30,7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77%),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35,4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78%),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3年2月9日,胡长清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35,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8%),胡恩莉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30,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金公
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胡长清 | 大宗交易 | 2023.2.8 | 6.99 | 1,400,000 | 0.466% |
胡长清 | 大宗交易 | 2023.2.9 | 7.30 | 635,490 | 0.212% |
胡恩莉 | 集中竞价 | 2023.2.8 | 8.087 | 1,430,704 | 0.477% |
合计 | 3,466,194 | 1.155%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胡长清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35,490 | 0.678% | 0 | 0 |
胡恩莉`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0,704 | 0.477% | 0 | 0 |
合计 | 3,466,194 | 1.155% | 0 | 0 |
4、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均履行公司首发时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止本公告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胡长清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事项已履行完毕。
4、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均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5、本次减持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6、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合计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胡长清 | 胡恩莉 |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艾溪湖北路288号11栋1单元1302室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七路99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9日 | 2023年2月8日 | ||||||||
股票简称 | 恒大高新 | 股票代码 | 00259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姓名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权益变动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胡长清 | A股 | 2023年2月8日 | 1,400,000 | 0.466% | ||||||
胡长清 | A股 | 2023年2月9日 | 635,490 | 0.212% | ||||||
胡恩莉 | A股 | 2023年2月8日 | 1,430,704 | 0.477 | ||||||
合 计 | 3,466,194 | 1.15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朱星河 | 合计持有股份 | 52,549,281 | 17.504 | 52,549,281 | 17.50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37,320 | 4.376 | 13,137,320 | 4.3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411,961 | 13.128 | 39,411,961 | 13.128 | ||||||
胡恩雪 | 合计持有股份 | 43,681,069 | 14.550 | 43,681,069 | 14.55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20,267 | 3.640 | 10,920,267 | 3.6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760,802 | 10.910 | 32,760,802 | 10.910 |
朱光宇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9,012 | 2.002 | 6,009,012 | 2.002 | |
胡炳恒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 | 1.999 | 6,000,000 | 1.999 | |
胡长清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35,490 | 0.678 | 0 | 0.000 | |
胡恩莉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0,704 | 0.477 | 0 | 0.0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705,556 | 37.210 | 108,239,362 | 36.05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532,793 | 13.172 | 36,066,599 | 12.0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172,763 | 24.038 | 72,172,763 | 24.038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胡长清先生、胡恩莉女士本轮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备查文件
1、胡长清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胡恩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