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决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转让石灰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石灰业务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毛展宏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毛展宏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