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356,58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将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八条
原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955,974元。
拟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9,312,554元。
二、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
原内容: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62,955,974股,均为普通股。
拟修订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89,312,554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