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百邦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CHEN LIYA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董事陈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27,5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4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近日公司收到CHEN LI YA女士、陈进先生、李岩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情况

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LI YA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陈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27,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李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8,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

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CHEN LI YA集中竞价2023.2.716.7125,2000.02%
陈进集中竞价2023.1.17-2023.2.816.00427,5280.34%
李岩集中竞价2023.2.3-2023.2.716.488,4380.01%

注:(1)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的股票25,200股来自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陈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427,528股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李岩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8,438股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CHEN LI YA合计持有股份100,8000.08%75,600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2000.0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75,6000.06%75,6000.06%
陈进合计持有股份1,710,1121.36%1,282,5841.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7,5280.34%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82,5841.02%1,282,5841.02%
李岩合计持有股份33,7500.03%25,312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4380.0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25,3120.02%25,3120.02%

二、其他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CHEN LI YA女士、陈进先生、李岩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