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
调整事项 | 调整前内容 | 调整后内容 |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取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涉及的自动延期条款,公司股权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期限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取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决定的,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日”。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