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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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于2023年2月3日期限届满、预留授予部分于2023年1月13日期限届满。因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56,959,203元 | 人民币1,560,987,803元 |
股份总数 | 1,556,959,203股 | 1,560,987,803股 |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6,959,203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987,80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1,556,959,20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56,959,203股。 | 1,560,987,80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60,987,803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专人按照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核要求,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