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
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98,000元(含税)。
2.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31,154,000股。
(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66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15.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6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115.4万股,均为普通股。 |
注:上表中修订后注册资本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取整所得,最终修订后注册资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相关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