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独立的态度,对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茹华杰先生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茹华杰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提名茹华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孙 健
2023年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刘一平
2023年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刘 宁
2023年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吴 岚
2023年2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张 磊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