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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核心人员已连续多年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保障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渔业、批发业、零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度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亚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2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盛旺,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2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度)审计收费14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已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核心人员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保障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其为2022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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