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550,7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28,065.00元,扣除公司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799,479.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06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0045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00508 | 补充流动资金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3600702516 | 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