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刘一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6,6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6%),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7%)。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130,065,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及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华众城”)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11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50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一苇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进展告知函》,于2023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与控股股东在11月2日至11月18日减持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比例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1座401-4层-003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刘一苇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2月7日 | |||||
股票简称 | 百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3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269,362 | 1.01 | ||||
合 计 | 1,269,362 | 1.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达安世纪 | 32,636,925 | 25.86 | 31,683,863 | 25.11 | |
悦华众城 | 4,800,000 | 3.80 | 4,755,200 | 3.77 | |
刘一苇 | 6,506,655 | 5.16 | 6,235,155 | 4.94 | |
合计持有股份 | 43,943,580 | 34.82 | 42,674,218 | 33.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943,580 | 34.82 | 42,674,218 | 33.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股东刘一苇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股票减持进展告知函》。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