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3-00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
楼公司28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1,722,71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568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持有(代表)股份591,722,718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3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股的52.56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66,285,7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3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持有(代表)股份25,436,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3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2598%。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梁定君、刘卓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毅副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周异助、杨旭东、孟杰、邵旭东董事因其他
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其中邵旭东是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侯岳屏、谢沛锜监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
次大会,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90,387,518 | 99.7743 | 1,335,200 | 0.2257 | 0 | 0.0000 |
同意韩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并接任监事会副主席职务,任期均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王小雪 | 590,383,903 | 99.7737 | 是 |
2.02 | 张劢 | 591,714,603 | 99.9986 | 是 |
同意王小雪女士、张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由王小雪女士接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张劢先生接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变更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4,101,736 | 94.7509 | 1,335,200 | 5.2491 | 0 | 0.0000 |
2.00 | 关于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 - |
2.01 | 王小雪 | 24,098,121 | 94.7367 | ||||
2.02 | 张劢 | 25,428,821 | 99.968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刘卓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