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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3-0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发布的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诉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江苏隆明)、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达孜恒盛)、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2019年5月30日、10月24日、2020年4月25日、8月4日、9月17日、11月21日、2021年2月10日、3月27日、5月15日、7月14日、10月19日、11月19日、2022年7月2日发布的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类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55、临2019-29、临2019-60、临2020-13、临2020-34、临2020-41、临2020-45、临2021-05、临2021-06、临2021-15、临2021-18、临2021-24、临2021-29、临2022-20)。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因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万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8年5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9月,法院作出(2018)云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0月,法院裁定由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

(二)公司诉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因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联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3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7月,法院作出(2019)云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被告提出上诉。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被告逾期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法院裁定由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公司诉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旭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9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法院作出(2019)云01民初355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各被告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5月,法院受理本次执行申请。

(四)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江苏隆明)

因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司诉江苏隆明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江苏隆明保证人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2022年6月,公司以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马立群、董瑞、张琦云、陈新晓等为被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2022年7月,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马立群、董瑞、张琦云、陈新晓财产。

(五)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达孜恒盛)

因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恒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司诉达孜县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达孜恒盛保证人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2022年6月,公司以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马立群、董瑞、张琦云、陈新晓等为被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2022年7月,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杨军、上海佳

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马立群、董瑞、张琦云、陈新晓财产。

(六)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万向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交易,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作为保证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被告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0年11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案债权已得到部分清偿。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0)云0129执199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二)公司诉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21年9月、11月,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持有的祥源文化合计47,934,743股股票。目前,上述股票已执行完成。

(三)公司诉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目前,被告持有的4,062,278股当代退股票已在阿里法拍网拍卖完成。

(四)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江苏隆明)

被告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张绮云、陈新晓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作出(2023)云民辖终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

(五)公司诉杨军、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达孜恒盛)

被告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徐学青、张绮云、陈新晓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述被告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作出(2023)云民辖终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

(六)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1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13,085.75万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款以及1,643.21万利息、罚息等费用。公司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增加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对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案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序号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事由涉及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公司厦门华鑫丰广告有限公司、王春芳、厦门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3,325.52公司与厦门华鑫丰广告有限公司开展以当代东方(证券代码000673)股票为质押标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王春芳与厦门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违约,公司于2019年9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法院作出(2019)云01民初2776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2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7康得新MTN0014,000.00因被告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足额偿付利息义务,公司于2019年4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2年9月法院作出(2022)苏 0582民初91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3公司鹰潭市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3,361.16因被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21年2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332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4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8康得新SCP0013,000.00因被告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公司管理的资管计划的相应兑付义务,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4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2年9月法院作出(2022)苏0582民初9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5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安徽省华安外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025,964.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02”。因被告未能按期兑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7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
限公司)案件集中管辖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被告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22年12月法院作出(2021)皖01破2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6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安徽省华安外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035,005.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03”。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7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集中管辖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被告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22年12月法院作出(2021)皖01破2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7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安徽省华安外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MTN0011,200.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MTN001”。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7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集中管辖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被告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22年12月法院作出(2021)皖01破2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8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5新华联控MTN0011,900.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中期票据,因被告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20年3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集中管辖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法院作出(2020)京0112民初30129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拒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7月法院立案执行。2022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被告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9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9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5五洋011,782.00因被告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虚假陈述,致使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遭受损失,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21年1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法院作出(2021)浙01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被告德邦证券、大公国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5月法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院作出(2022)浙民终33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各被告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于2022年6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法院作出(2022)浙01执745号《结案通知书》,本案已执行完毕。
10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柯宗庆、周晓兰、谭爱武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8,420.00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被告违约,公司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1年2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法院作出(2021)粤01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后被告提起上诉被驳回。因被告未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法院作出(2022)粤01执5302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本案正在执行中。
11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30笔小额诉讼/仲裁案件(主要系公司股转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涉及的纠纷)3,670.40目前有29笔(3,642.49万元)已完结,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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