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征收搬迁《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弘业”)于2023年2月7日收到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征收搬迁《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告知书》主要内容
根据南通市《2022年崇川区城市建设计划中期调整方案》,南通弘业位于中环路298号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在理工学院配套地块的房屋征收计划内,现已启动征收搬迁工作。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纳入征收计划的标的为南通弘业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298号地块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本次拟征收房屋产权人为南通弘业,各类房屋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拟征收涉及土地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园区现主要用于出租。
南通弘业将积极配合政府征收搬迁工作,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商讨具体补偿方案。
目前补偿方案还未确定,公司尚未就该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双方尚未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拟被征收的土地和房屋的面积、补偿金额等需以正式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尚无法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鉴于相关事项还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进征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