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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601101 昊华能源

二○二三年二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表 ...... 6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 10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6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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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确保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代理人)发言。股东(或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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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表受托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一项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议案表决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自觉离开会场,请勿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工的正常作息。

特此告知,望各位股东遵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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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董永站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4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参会人员:

公司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列席人员: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律师;其他有关人员。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纪律;

三、推举1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四、宣读以下议案概要: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回答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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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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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2年9月17日任期届满。经股东推荐,已推选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补充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调整审批关联交易权限等内容,故需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 调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

为提高决策和工作效率,拟调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即:董事会董事人数由13人调减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监事会监事人数由5人调减至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

二、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分别于2011年、2012年完成了送红股工作,使公司总股本由454,000,000股变更为1,199,998,272股;公司于2022年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使公司总股本由1,199,998,272股变更为1,439,997,926股。

三、 董事会关联交易权限

现行《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按公司实际情况,建议调整为“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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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下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请按照上述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表。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表

2.《公司章程(草案)》(另附一册)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9日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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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表

章程原条款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998,272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9,997,926元。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3,791.079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1,776.079万股;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购650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650万股;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650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65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06年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45042股。增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2,000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9,289.7404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87.4277万股。 公司于2007年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公司股份总数34,400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9,289.7404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3,791.079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1,776.079万股;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购650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650万股;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650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65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06年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45042股。增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2,000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9,289.7404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87.4277万股。 公司于2007年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公司股份总数34,400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9,289.7404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87.4277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 2009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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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277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

2009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9,289.7404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87.4277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11,0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470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10,068,348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300,533股、首钢总公司划转300,533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30,053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190,839股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2019年1月11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747,564,711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

87.4277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 2009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9,289.7404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87.4277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11,0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470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10,068,348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300,533股、首钢总公司划转300,533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30,053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190,839股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2019年1月11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747,564,711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29,289.7404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74.2773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87.4277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11,0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470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10,068,348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300,533股、首钢总公司划转300,533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30,053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190,839股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2011年7月5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5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2.0264股,共计送红股545,998,560股,公司总股本由454,000,000股变更为999,998,560股。 2012年7月13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999,998,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送红股199,999,712股,公司总股本由999,998,560股变更为1,199,998,272股。 2019年1月11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747,564,711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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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公司总股本1,199,998,2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239,999,654股,公司总股本由1,199,998,272股变更为1,439,997,926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9,998,2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9,997,92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5%的对外投资和资产抵押事项,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风险投资(含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5%的对外投资和资产抵押事项,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风险投资(含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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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期的规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至今已满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董永站先生、薛令光先生、郝红霞女士、柴有国先生、赵兵先生、孙力先生、李长立先生、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后,同意推选董永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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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永站先生简历董永站,男,汉族,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后更名为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山煤矿采掘十六段技术员、采掘六段副段长、采掘九段段长,大安山煤矿矿长助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部长派驻大安山煤矿安全监察站站长、派驻长沟峪煤矿安全监察站站长,木城涧煤矿副矿长兼大台井井长,长沟峪煤矿矿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巡查办公室主任、安全总监、副总经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薛令光先生简历

薛令光,男,汉族,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运销科技术员、工会干事、党委组织部干事、党委办公室主任,煤炭销售公司经理、选运科党支部书记,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矿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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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红霞女士简历

郝红霞,女,汉族,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高级政工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宣传干事、党委秘书、政治工作部副部长、团委书记、政工人事部副部长;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企业文化中心副主任(正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总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柴有国先生简历

柴有国,男,汉族,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神头二电厂财务部会计、主任会计师;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专业经理、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主持党委、经营工作;北京英贝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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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兵先生简历

赵兵,男,汉族,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金融硕士,高级会计师。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财务科科长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力先生简历

孙力先生,男,汉族,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编辑。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经济信息部干部;水利部办公厅新闻处干部、新闻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新闻处副处长;水利部水利调度楼筹备处干部;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企业专职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13 —

李长立先生简历

李长立,男,汉族,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中煤秦皇岛公司贸易部职员、业务部副部长、部长;中煤秦皇岛公司业务一部经理;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煤能源股份公司煤炭销售中心副总经理、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煤能源股份公司煤炭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贺佑国先生简历

贺佑国,男,汉族,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煤炭部技术咨询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技术经济咨询中心)助工、工程师、高工、教高、副处长、处长;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教高、主任助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教高、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煤炭信息研究)教高、院长、党委副书记兼任煤炭工业出版社社长;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煤炭信息研究院)教高、院长、党委副书记兼任应急管理出版社社长;现任中国矿山安全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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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连先生简历

张保连,男,汉族,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采矿处,室主任、主任工程师;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矿山工程一所采矿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矿山工程所副所长;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驻外施工现场项目部,任项目经理;中煤国际设计研究总院市场部,市场部经理;中煤国际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所所长;中煤科工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顾问。201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委员会聘为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任期五年);2015年获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现已退休。

栾华先生简历

栾华,男,汉族,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海龙县牛心顶公社马场大队插队知青、民兵连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第四生产队长;吉林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会计教研室教师、讲师。曾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投资、金融、财务顾问;云南富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贵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客座教授;海南海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常务副总裁;北京锐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教授;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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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刚先生简历

宋刚,男,汉族,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创业投资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职律师。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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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期的规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至今已满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谷中和先生、李刚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监事候选人当选公司监事后,同意推选谷中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2月9日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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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谷中和先生简历

谷中和,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神头第一发电厂财务处主管、主任会计师;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

李刚先生简历

李刚,男,汉族,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员工、基建财务与价格处处长;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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