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经事后核查,发现已披露的原公告文件中存在部分错误,现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2月6日。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1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54%,最低成交价为11.1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3.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8.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更正后: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2月6日。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1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54%,最低成交价为11.1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3.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8.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详见附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附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17.5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2022年6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4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97%,最高成交价为1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4.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053、2022-061、2022-063、2022-067、2022-069、2023-001、202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2月6日。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1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54%,最低成交价为11.16元/股,最高成交价
为13.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8.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公司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交易员间的沟通失误,导致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盘前半小时内误回购公司股份10,100股,成交金额为126,554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上述错误操作行为买入的股份较少,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回购的情形,未构成短线交易。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已加强对交易软件的熟悉和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其他时间收盘前半小时内未回购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552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888万股,向上取整)。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2,514,550股。按照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前述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0,433,914 | 39.90% | 162,948,464 | 40.5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1,623,052 | 60.10% | 239,108,502 | 59.47% |
总股本 | 402,056,966 | 100% | 402,056,966 | 100% |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