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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说明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卡迪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迪诺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卡迪诺科技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了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在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并公告决议前,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存在部分股权未足额实缴的情况,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就后续出资义务进行明确约定。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卡迪诺科技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说明》的签署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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