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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及前次减持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及前次

减持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东减持、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减持计划已于2022年9月22日实施完毕,在本次权益变动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持有锦浪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一鸣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环湖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峻适
住所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3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林伊蓓
住所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388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锦浪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锦浪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园中路98号综合大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9月21日-2023年2月10日
股票简称锦浪科技股票代码300763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被动稀释2.52
A股1,270,0000.34
合 计1,270,0002.8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一鸣合计持有股份99,939,82226.5799,939,82225.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984,9566.6424,984,9566.30
有限售条件股份74,954,86619.9374,954,86618.90
王峻适合计持有股份21,291,3005.6621,291,3005.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291,3005.6621,291,3005.3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林伊蓓合计持有股份30,417,0008.0930,417,0007.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17,0008.0930,417,0007.6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宁波锦浪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2,589,0738.6631,319,0737.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589,0738.6631,319,0737.9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宗减持公司股份部分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该次减持计划已于2022年9月22日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持有锦浪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注:公告中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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