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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07

关于对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37号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关注到,2023年1月30日至2月7日,你公司股价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并披露三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

1、近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在自然语言理解技术(以下简称NLP)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你公司《2022年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文本大数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797.95万元,同比下滑7.14%,相关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5.92%;《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实现净利润-1.4亿元至-0.98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0.54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NLP业务的具体产品、应用情况、研发投入及相关财务数据。

(2)请结合上述情况及国内外NLP领域竞争格局,说明你公司上述回复表述的具体依据,该回复是否真实、准确、谨慎。

(3)请结合你公司NLP业务及其他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竞争情况等,以及2022年业绩预计情况,对你公司经营风险、业绩亏损等进行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

2、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其他事项类第1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股价走势、估值变化等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3、请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4、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6、你公司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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