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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咏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溢科技”)股份12,59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2%)的公司股东刘咏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咏平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函》,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拟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刘咏平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刘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刘咏平副董事长、高级副总经理12,596,8007.02%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1)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六个月。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

6、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刘咏平2,400,0001.34%

注:①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②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刘咏平先生关于股份限售、减持作出的承诺如下:

序号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刘咏平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已履行(因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的所有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因此承诺人所持股票无需延长六个月锁定期)
2在本人所持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正常履行中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金溢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金溢科技所有。已履行

除上述承诺外,股东刘咏平先生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股东刘咏平先生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刘咏平先生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刘咏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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