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1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元(含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融通使用,期限肆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元(含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融通使用,期限肆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郝春利、陶涛、陶沙、刘永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晓静、乔友林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创新大厦B座201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2层地下二层A04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陶涛控股股东:陶涛实际控制人:陶涛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陶涛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郝春利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刘永江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荣华中街******
公告编号:2023-011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元(含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融通使用,期限肆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向北京银行提供的是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使主合同项下存在其他任何担保(含类似担保的其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其他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北京银行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主债务人自己提供,保证人也仍然就被担保主债权向北京银行直接承担第一顺序的连带保证责任,北京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担保顺序和责任范围不因主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第三方提供的物的担保或保证担保以及其他担保的存在、增减、撤销或有效与否而改变和减免,也不因北京银行放弃、实现或变更主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第三方提供的物的担保或保证担保以及其他担保项下的权利或顺位而改变和减免;保证人履行其保证责任并不以北京银行对主债务人、其他担保人或/及担保物提出权利主张、提起诉讼/仲裁或者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为前提。保证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并且同意北京银行在各项担保中有权自主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与额度。
(二)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进一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开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进一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更好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