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隆森、熊志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李海成。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曹隆森、熊志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海成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志平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海成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曹隆森、桂后圆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泓洲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桂后圆,于201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泓洲,于201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4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桂后圆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泓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 日期 | 处理处罚 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陈泓洲 | 2022年3月10日 | 出具警示函 | 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 因在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收入审计程序等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