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制性股票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亮独立董事:李美文独立董事:王月虎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