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科电气:华泰联合证券关于中科电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电气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本次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瑞超杨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