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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息,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3、本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王 茁、谢获宝

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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