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0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目前,公司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注函回复的反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2月14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展,尽快回复关注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