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并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