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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8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2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年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提交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2022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鉴于公司本次重组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评估;此外,尚有相关事项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本次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2001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鉴于公司加期评估、审计及更新工作已经完成,且相关事项已完善和落实。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20017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

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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