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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1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向公司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49人)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90,000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3.75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22年10月18日,鞍重股份收到49名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计入股本人民币12,090,000.00元。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1,132,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243,222,000.00元。此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对上述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对上述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对上述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对上述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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