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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 4-4号),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

因康铭盛公司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公司立案。

二、其他说明

1、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的系以李迪初、聂卫、彭立新为主的康铭盛公司原管理团队。康铭盛公司已于2022年6月27日免去了李迪初执行董事职务,于2022年7月12日免去了聂卫总经理、彭立新财务总监的职务,并已对康铭盛公司原管理团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2、康铭盛公司现任管理团队在政府及监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自2022年8月15日正式全面进驻康铭盛公司后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工作、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1.33亿元借款支持下迅速恢复康铭盛公司生产运营,并据公司调查委员会整改建议进行了相关整改工作,公司已全面加强了对康铭盛公司的管控。

3、公司支持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对康铭盛公司的立案调查,康铭盛公司及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盛公司现任管理团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督促康铭盛公司及其现任管理团队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尽一切可能为调查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公司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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