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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909,02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10,552,111股减少至1,741,643,08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10,552,111元减少至人民币1,741,643,085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刘岩

4、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5、邮政编码:130012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的,请在申报前与公司联系,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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