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树志刘林森杨渊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