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3-007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1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2.01选举戴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锦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2为等额选举 | |
2.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01 | 选举戴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张锦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证券部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和传真在2023年2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宋君
电话:010-84573455
传真:010-84574981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
邮编:10019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282”,投票简称为“三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积投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是否委托参会: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注:表中“*”栏为必填项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序号 | 议案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2为等额选举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戴德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锦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表决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累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的以在“选举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报所投选举票数为准,应当以受托人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受托人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的,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二、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