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董事、副总经理姚宏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副总经理陈焕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威科技”)于2023年2月6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姚宏远先生;副总经理陈焕新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1 | 姚宏远 | 董事、副总经理 | 159,157 | 0.1064% |
2 | 陈焕新 | 副总经理 | 159,157 | 0.1064% |
注:姚宏远、陈焕新、姚静琳通过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424,420股。其中姚宏远间接持有159,157股、陈焕新间接持有159,15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序号 | 姓名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总持股的比例不超过 |
1 | 姚宏远 | 首发前股份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 39,789 | 0.0266% | 25% |
2 | 陈焕新 | 首发前股份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 39,789 | 0.0266% | 25%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姚宏远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陈焕新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本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减持人员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