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2023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的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惠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张绳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推荐补选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拟聘任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杨林先生、惠宇先生、张绳良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推选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贷款授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