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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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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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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释义 ...... 4

一、普通术语 ...... 4

二、专业术语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 8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3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24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5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33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 3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37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6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 5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3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6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 69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概况 ...... 96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97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98

一、风险因素 ...... 98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08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16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116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116

1-2-1-3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7

一、备查文件 ...... 117

二、文件查阅地址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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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彩蝶有限、有限公司、蝶莉莎内衣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州蝶莉莎内衣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环蝶贸易上海环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彩蝶化纤湖州彩蝶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彩蝶商行(香港)彩蝶商行有限公司,CADY LIMITE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环蝶商行(香港)环蝶商行有限公司,HUANDIE LIMITED,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汇蝶商行(香港)汇蝶商行有限公司,HUIDIE LIMITED,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埃及彩蝶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发行人孙公司
彩蝶纺织湖州彩蝶纺织有限公司(已注销),发行人原全资子公司
彩蝶针织湖州彩蝶针织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湖州彩蝶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已注销),发行人原全资子公司
汇蝶管理湖州汇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华灿物业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彩蝶纺织派生分立而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力投资湖州华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州华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彩蝶针织派生分立而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彩蝶贸易湖州彩蝶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由彩蝶有限派生分立而来,已注销
久景管理浙江湖州久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浙江湖州久景投资合伙企业”),发行人股东
兴辰置业湖州兴辰置业有限公司,华力投资子公司
华力商行(香港)华力商行有限公司,曾是华力投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宏达高科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4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55
迎丰股份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055
富春染织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89
棒杰股份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34
盛虹科贸东方盛虹(证券代码:000301)相关公司,包括江苏盛虹科贸有限公司、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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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桐昆股份(证券代码:601233)相关公司,包括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桐乡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桐乡恒益纸塑有限公司
新凤鸣集团新凤鸣(证券代码:603225)相关公司,包括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桐乡中维化纤有限公司、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浙江瑞盛科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沃南浔申沃纺织厂
埃及泰达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
中非泰达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电力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湖州协鑫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公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现行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本次发行后生效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招股意向书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写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信证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天健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
报告期内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
浙江金平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金平服饰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包括浙江金平服饰有限公司、嘉兴领程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鲸程经贸有限公司、CROYDON CO LTD(克罗伊登有限责任公司)和ITEX TRADING LTD(伊特克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ALPINEALPINE相关公司,包含ALPINE CREATIONS LIMITED(阿尔卑斯创造有限责任公司)、ALPINE CREATIONS PTE. LIMITED(阿尔卑斯创造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沛莱斯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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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EXCELASIA EXCEL相关公司,包括ASIA EXCEL TRADING LIMITED(亚洲卓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GBX TRADING FZE-PMV(GBX 贸易公司)、GLOBAL CITY INDUSTRIAL LTD(环球城实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意欣时装贸易有限公司
DREAMWEARDREAMWEAR INC(梦装股份有限公司)
HAND SEVENHAND SEVEN 相关公司,包括HAND SEVEN INTERNATIONAL ENT. CO., LTD.(亨昇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ALL SEVEN TEXTILE CO.,LTD.(欧升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IMPORTADORAIMPORTADORA Y EXPORTADORA CELESTE LIMITADA(蓝天进出口有限公司)
INGRIDINGRID&ISABEL,LLC(英格丽德与伊莎贝尔有限责任公司)
K.M.K.M.ASHRAF & SONS (PVT)LTD.( K.M.阿什拉夫与桑斯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MESSE FRANKFURTMESSE FRANKFURT (HK)LIMITED(法兰克福展览(香港)有限公司)
NEW WAVENEW WAVE GROUP AB(纽威商贸有限公司)
TORGTEKSTILTORGTEKSTIL相关公司,包括TORGTEKSTIL LTD(托格特斯迪尔有限责任公司)、"ANTEKS" LLC(安特克斯有限责任公司)和PETROTEKS LLC(佩特罗特克斯有限责任公司)
P.T. RODEOP.T.RODEO PRIMA JAYA(罗迪欧-普莱马-加亚有限公司)
PROSPERITYPROSPERITY FABRIC CO.,LTD(宝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PT.TEXTILEPT.TEXTILE ONE INDONESIA(印尼唯一纺织有限公司)
SILVER STARSILVER STAR ENTERPRISES (PVT)LTD.( 银星私人有限公司)
SPRYSPRY SPORTS CORP(斯普莱体育运动股份有限公司)
STYLE TEXTILESTYLE TEXTILE PVT LTD(风范纺织私人有限公司)
STAR GARMENTSTAR GARMENTS PRIVATE LIMITED(星光制衣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TAIHAN TEXTILETAIHAN相关公司,包括TAIHAN TEXTILE CO., LTD(泰韩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MERIDIAN GLOBAL(子午线环球公司)
TENDAMTENDAM 相关公司,包括EUROFIEL CONFECCION SA(欧罗费尔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和CORTEFIEL COMMERCIAL SA(科特菲尔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THUAN PHUONGTHUAN PHUONG EMBROIDERIES GARMENTS COMPANY LIMITED(顺芳刺绣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ZEN-FAZEN-FA FIBER CO.,LTD(振发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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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POY全称Pre-Oriented Yarn,即预取向丝,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好,常常用做拉伸变形丝(DTY)的专用丝
DTY全称Draw Textured Yarn,即拉伸变形丝,是利用POY做原丝,进行拉伸和加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FDY全称Fully Drawn Yarn,即全拉伸丝,属于一种特定加工方式的纤维类别,是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可获得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丝束
涤纶长丝纤维形态的一类,是长度较长的涤纶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涤纶长丝长度一般千米以上,长丝卷绕成团
织造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的工艺过程。目前分为三大类:针织、机织、无纺织造
染整染色及后整理,坯布制造成成品面料一般需经染色着色,再通过后续功能性整理两道工序完成
后整理制造成品面料的最后一道功能性加工处理,后整理是赋予印染坯布服饰用效果和美观性能的技术工艺,常见的后整理包括定型、压光、涂层、贴膜、磨毛、轧花、烫金、压皱等,后整理工艺对于开发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面料、提高使用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
中水回用将达到外排标准的工业污水进行再处理,使其达到软化水水平,可以进行工业循环再利用,达到节约成本,保护环境的目的。包括简单回用和高级回用,其中,简单回用工艺采用“砂滤工艺”,截留水中的大分子固体颗粒和胶体,使水澄清;高级回用处理工艺采用“MBR+RO工艺”,并设置浓水安保系统,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PTA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燃,是生产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MEG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DMT对苯二甲酸二甲酯,用作高分子量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涤纶)和高强度的聚酯绝缘漆的主要原料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PTA和MEG为原料经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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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建明,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施屹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且不因(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

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汇蝶管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张红星、范春跃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

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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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之闻娟英、蔡芳、杨忠明、孙汉忠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

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监事的公司股东之张利方、董旭明、庄利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之沈元新、张里浪、沈志荣、董旭丽、久景管理、顾林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过程中,如相关审核机关对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限或相关事项提出另外的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无条件按相关审核机关提出的要求执行,并重新签署必要的文件(如需)。

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相关事项时,对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经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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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义务。

1、相关主体的承诺

)发行人相关承诺

彩蝶实业承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实际控制人施屹承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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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公开发售的老股(如有),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公告程序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个交易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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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股价稳定措施,具体如下:

1、发行人回购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回购方案可以不再实施。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公司可以继续采取回购股份的措施,但遵循下述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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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且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增持股份方案。

如公司公告增持方案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增持方案可以不再实施。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遵循下述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且公司、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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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增持股份方案。

如公司公告增持方案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增持方案可以不再实施。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遵循下述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相关承诺

彩蝶实业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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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施建明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③本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票将暂不转让;

④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⑤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⑦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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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发行人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②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本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票(如有)将暂不转让;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4、发行人未持股董事(独立董事)相关承诺

发行人未持股董事(独立董事)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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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建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施建明直接持有公司47.4988%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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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屹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施屹直接持有公司25.3810%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4)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公司股东闻娟英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闻娟英持有公司5.2484%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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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3)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增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但是,若未来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以自有资金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球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不放松拓展国内客户的同时,加大国际知名客户的开拓力度。公司将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扩大业务覆盖面,凭借先进、可靠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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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关规定。公司已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健、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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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最新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实际控制人施屹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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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7)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9)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0)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审批情况

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七)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我们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律师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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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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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进行股利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况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偿还债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具体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之“(六)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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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家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制定了相应计划和方案,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近年来,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第49号令)《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推动纺织行业向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方向发展。

经对照《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第49号令),公司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此外,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若未来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的风险

2021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在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江苏省及浙江省分别为一级预警和二级预警。针对2021年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为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部分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有序用电、限电、错峰生产等措施。2021年11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暂停有序用电措施的通知》,决定从11月8日起暂停全省有序用电方案。

2021年9月底至2021年11月初,公司涤纶长丝生产受能耗双控及限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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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影响,生产规模有所缩减,但限电期间较短,加之,公司涤纶长丝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涤纶长丝产量受限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影响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天然气、蒸汽等主要能耗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2.47%、15.58%、16.15%和19.76%,占比不断提升;2021年以来,上述主要能源的采购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若后续因“能源双控”等原因导致主要能源价格继续上涨,公司将面临能耗单价进一步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若未来限电政策再次实施,除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外,可能还将通过公司上下游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可能面临上游原材料无法及时供应、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产量下降、交货延迟、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氨纶、锦纶和染化料等均属于石化下游产品,其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而石油价格波动受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价格走势如图所示:

由上图所示,报告期内,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价格波动较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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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截止日后,受原油价格大幅上涨、能耗双控政策及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虽然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售价等方法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但由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等产品价格调整周期较长,若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短期内将对公司交货周期、利润空间等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10%、28.26%、29.35%和27.14%,受到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2020年集中备货主要原材料、涤纶长丝业务规模缩减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2年1-6月,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加之,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涨幅较大,导致当期毛利率出现下滑。若未来出现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不足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汇率不利波动等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涵盖产业链比较长、涤纶纺织行业特点以及为了满足对终端客户的快速反应要求等因素导致公司的存货数量及占资产比重较高。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6,363.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91%。公司结余的存货主要系涤纶长丝、涤纶面料、无缝成衣等业务的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若在以后的经营中,因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滑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开始,全球范围内相继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各地区政府均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阶段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取得了有效控制,但国内部分地区和部分海外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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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恶化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将对公司销售产生冲击,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七)海运费上涨的风险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开始,全球海运费不断上涨,且2021年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38%、

49.45%、48.80%和58.31%,境外销售占比较高,虽然公司外销的主要成交方式为FOB,由客户承担运费,但若海运费持续上涨,不排除后续部分外销客户会谨慎下单、要求公司降价甚至放弃订单,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产业转移的风险

纺织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优势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纺织品出口国,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成本逐年提高,以及中美之间贸易摩擦的加剧,纺织行业产业链呈现出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的趋势。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东南亚地区供应链受阻,纺织品及服装行业出口萎缩,我国防疫政策相对严格,疫情防控效果较好,率先实现复产复工,部分境外纺织品订单转移至我国,2020年和2021年,我国出口纺织品及服装金额分别为2,912.22亿美元和3,154.66亿美元,同比增长7.24%和8.33%,一举扭转了我国纺织品及服装出口金额及出口份额连续多年下滑的趋势。

如若未来东南亚地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将逐步恢复,纺织品及服装行业可能又恢复向境外转移的趋势,预计纺织行业的出口增速或将因此有所下滑。在行业增速下滑的前提下,若未来公司未能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引,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将面临客户流失,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九)房屋租赁瑕疵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彩蝶化纤租赁王加林位于新丰村东兴路69号81幢的250㎡的房屋,该房产涉及集体土地,出租方王加林未就出租的房产取得权属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该房屋面积较小,占公司全部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不足2‰,且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及净利润较小。截至报告期末,彩蝶化纤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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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的处罚。若彩蝶化纤若因上述问题而受到处罚,搬迁的费用为2.1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施建明已出具承诺:“若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性情形显著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开展经营活动,本人承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若因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情形导致发行人及子公司产生实际的额外支出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人索赔、搬迁费用),本人承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补偿,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同时,彩蝶化纤可租赁周边合适房屋继续经营或委托第三方加工。尽管该房屋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若因该房屋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十)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807.79万元、10,692.05万元、15,191.98万元和6,438.66万元。其中,2021年度,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受益于公司2020年低价备货涤纶POY、涤纶DTY的影响,公司涤纶面料和涤纶长丝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的利润总额增加较多。经初步测算,低价备货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为4,425.57万元,上述情况属于经营过程中特殊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的持续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若发行人未能通过其他主营业务的增长予以弥补,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此外,2021年下半年公司新增多台电子提花机及染色机,提高无缝成衣及染整的产能,2022年1-6月因新增产能未被及时消化,导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后续若市场环境未达预期、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足,公司新增产能无法被全部消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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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所属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所受管辖的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属行业所处生命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均未出现大幅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随原油价格的上涨而有所上涨,但并未对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未发生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2年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

号”《审阅报告》。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3,567.23万元,同比下降

1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81.47万元,同比下降

1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16.25万元,同比下降

15.73%

。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

)公司2020年低价备货涤纶POY、涤纶DTY导致2021年涤纶面料和涤纶长丝业务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大幅上升,2022年起经营业绩已基本不再受益于2020年的备货行为;(

)2021年四季度开始,受能耗双控政策的影响,公司生产中使用的主要能源电、天然气及蒸汽价格大幅上涨,2022年仍保持高位,同时受2022年度石油平均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本年度涤纶POY等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1年有一定幅度增长,公司采购成本上升;(

)2021年下半年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产,新增较多的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2022年度整体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

(三)2023年一季度的业绩预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管理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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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一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一季度 (预测)2022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6,000-17,50015,687.14上升1.99%-上升11.56%
净利润1,900-2,2002,126.55下降10.65%-上升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2,1002,014.81下降10.66%-上升4.23%

上表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系公司结合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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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69元(按照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取网下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A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承销保荐费用:保荐费500.00万元,承销费4,409.00万元
律师费用:852.00万元
审计费用:1,534.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66.04万元
发行手续费:20.28万元
材料制作费:48.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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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8,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建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6月11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313013)
联系电话0572-3958999
传真号码0572-2636999
互联网地址http://www.chinacaidie.com/
电子信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彩蝶有限2019年

日股东会决议及各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彩蝶有限以经天健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9年

日的净资产290,490,048.73元为依据,将净资产中的8,100万元折合为8,1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剩余净资产209,490,048.73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彩蝶实业于2019年

日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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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8,100万元,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3745844451F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时,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施建明4,132.393251.0172%
2施屹2,208.149127.2611%
3闻娟英456.61325.6372%
4蔡芳369.86224.5662%
5张红星273.65043.3784%
6杨忠明213.71852.6385%
7沈元新57.96360.7156%
8张里浪57.96360.7156%
9张利方57.96360.7156%
10沈志荣57.96360.7156%
11范春跃16.60500.2050%
12孙汉忠16.60500.2050%
13董旭丽10.37610.1281%
14汇蝶管理170.17292.1009%
合计8,100.00100.00%

(三)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的主要资产

公司系由彩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继彩蝶有限的整体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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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70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900万股,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施建明4,132.393247.49884,132.393235.6241
施屹2,208.149125.38102,208.149119.0358
闻娟英456.61325.2484456.61323.9363
蔡芳369.86224.2513369.86223.1885
张红星273.65043.1454273.65042.3591
杨忠明213.71852.4565213.71851.8424
沈元新57.96360.666257.96360.4997
张里浪57.96360.666257.96360.4997
张利方57.96360.666257.96360.4997
沈志荣57.96360.666257.96360.4997
范春跃16.60500.190916.60500.1431
孙汉忠16.60500.190916.60500.1431
董旭丽10.37610.119310.37610.0894
汇蝶管理170.17291.9561170.17291.4670
久景管理300.00003.4483300.00002.5862
顾林祥300.00003.4483300.00002.5862
本次发行股数--2,900.0025.00
合计8,700.00100.0011,600.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施建明4,132.393247.4988
2施屹2,208.149125.3810

1-2-1-36

3闻娟英456.61325.2484
4蔡芳369.86224.2513
5久景管理300.00003.4483
6顾林祥300.00003.4483
7张红星273.65043.1454
8杨忠明213.71852.4565
9汇蝶管理170.17291.9561
10沈元新57.96360.6662
11张里浪57.96360.6662
12张利方57.96360.6662
13沈志荣57.96360.6662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施建明4,132.3932董事长
2施屹2,208.1491董事、总经理
3闻娟英456.6132副总经理
4蔡芳369.8622副总经理
5顾林祥300.0000
6张红星273.6504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杨忠明213.7185副总经理
8沈元新57.9636染色车间主任
9张里浪57.9636污水处理站主管
10张利方57.9636监事会主席、染色技术科长
11沈志荣57.9636副总经理助理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施建明与施屹系父子关系,蔡芳系施建明的外甥女,董旭丽系蔡芳的弟媳,汇蝶管理系施建明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汇蝶管理中嵇旭健系施建明的外甥,董旭明系董旭丽的弟弟。

施建明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47.4988%

的股份;施屹直接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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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25.3810%

的股份;施建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汇蝶管理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1.9561%

的股份;蔡芳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4.2513%

的股份;董旭丽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0.1193%

的股份。嵇旭健持有汇蝶管理

2.4390%

的合伙份额,董旭明持有汇蝶管理

2.4390%

的合伙份额。

凌卫祥和郁晓琴为夫妻关系,二人均系汇蝶管理的合伙人,分别持有汇蝶管理

1.2195%

2.4390%

的合伙份额。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之“(一)股份锁定承诺”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其中,涤纶长丝业务生产的DTY可以用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的生产,同时染色及后整理也是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生产的必要工序之一。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公司涤纶面料业务下游以服装生产企业为主,同时涉及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无缝成衣业务下游主要为服装销售业;涤纶长丝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下游主要为面料生产企业。

公司设立之初,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包含多家企业,其中,公司主要从事无缝成衣的生产和销售,彩蝶纺织、彩蝶针织主要从事涤纶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为配合涤纶面料业务发展,公司于2007年新增涤纶长丝业务;2015年12月,为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彩蝶有限收购原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彩蝶纺织、彩蝶针织的股权,将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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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公司业务体系内,形成涤纶长丝、涤纶面料、染色及后整理、无缝成衣等较为完整的化纤纺织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展示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及服务产品及服务描述图示
涤纶面料公司涤纶面料属于针织面料,包含经编面料和纬编面料。针织面料是利用织针将纱线或长丝构成线圈,再经串套连接织造成坯布,坯布经染色着色,再通过后续功能性整理等工序形成成品面料,用于制作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
无缝成衣无缝成衣运用了无缝针织技术,其生产过程是以人体曲线数据库和人体生理机能需求的数字化模型为基础,依托电脑辅助设计工具完成款式设计,采用工业智能数字化控制技术,使纱线以“立体的、一片的”造型结构直接从工业针织机器上成为服装产品。由于无缝成衣无侧缝、不同组织结构间无缝连接、不同原材料间无缝连接,使其具有较高的合体性和舒适性。
涤纶长丝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是将涤纶POY加弹形成涤纶DTY。涤纶DTY具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是针织(纬编、经编)或机织加工的理想原料,公司自产的涤纶DTY,部分用于内部生产领用,其余用于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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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受托加工染色及后整理同纺丝、织造一起形成纺织物生产的全过程,是赋予纺织面料功能、提升纺织品档次、提高附加值的重要环节。坯布制造成品面料一般需经染色着色,再通过后续功能性整理等工序完成。

(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涤纶面料织造环节的原材料主要为涤纶DTY、涤纶FDY,亦有氨纶、锦纶及纱类等,涤纶面料染整环节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的原料为染料、染色助剂、定型助剂等。涤纶面料织造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外购的涤纶DTY、涤纶FDY优先考虑质量及供货稳定的因素。染整环节所需的染料、助剂采购实行“以产定购”和“提前备货”相结合的模式,综合考虑订单需求与染料质量进行采购。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及生产工艺差异情况,公司直接对外采购部分成品面料。

(2)无缝成衣

无缝成衣的原材料主要为氨纶、锦纶、纱类、涤纶DTY等,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种规格的选择与确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①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或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研发分析,确定原材料的构成并执行采购或自主生产;②由客户指定原材料构成,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采购或自主生产。

(3)涤纶长丝

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为涤纶POY,该等原材料由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自主采购。其中,由于涤纶P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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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在涤纶POY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时,一般会采取备货策略,从而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减轻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供应商的选择遵循质优价廉、地域就近的原则,公司会同时选择若干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涤纶POY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内知名、与公司地理位置接近的企业。市场上涤纶POY供应充足,价格每日在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价格透明。

2、生产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即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和交货期限组织生产,该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在生产组织方面,公司涤纶面料生产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产品所涉及的大部分工序由公司自主完成,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部分涤纶面料产品的织造工序,后整理涉及的印花、拉毛、磨毛等工序由外协厂商完成。

公司在选取外协生产商时,对资质、工艺、设备状况、质控制度进行充分的调研,综合考虑外协厂商质保体系、生产能力、交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因素后进行选择和评估。具体安排外协生产时,公司根据自有生产能力的情况确定外协需求,向合格外协生产商下达订单,同时根据外协产品的工艺技术、合格率等与外协厂商议定价格。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并组织生产。公司无缝成衣生产同样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方式,部分无缝成衣产品的织造、染色、缝制等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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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产品规格类型多样,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模式。“提前备货”主要针对标准化产品,综合历史经验和生产规划,根据市场需求预测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备货生产,该模式能够缩短产品交货周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以销定产”主要针对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对应原材料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等方式接洽客户,对有合作意向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经过前期与潜在客户接洽、打样并确定双方可合作后,销售部基于潜在客户的采购数量、合作关系、运输及包装要求等因素综合评估进行报价,最终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条款,并建立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因语言和文化等差异获取客户信息途径相对有限,部分订单系居间商介绍,居间商介绍潜在客户后,公司评估潜在客户资信情况,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销售人员结合潜在客户采购规模、产品报价、公司产品利润等情况与居间商协商确定佣金的计算依据和比例,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公司与居间商签订佣金协议,由此获得居间商介绍的销售订单。

公司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及途径如下: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主要客户分为三类,其一为直接客户,该类客户采购涤纶面料主要用于生产加工服装家纺等下游产品;其二为一般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向公司下单,随后销售给不同的下游厂商;其三为特殊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自下游领域的生产商处获取订单,随后按照下游生产商的要求向公司下单,并将产品销售给对应的下游生产商以赚取差价。公司涤纶面料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接洽潜在客户,并按照潜在客户要求进行打样,经潜在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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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潜在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公司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均为内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经业务员前期开拓或客户介绍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后,根据潜在客户提供的颜色、染料类型等要求进行打样,并交潜在客户确认,打样过程中记录染料用量、注意事项等,形成生产工艺单,以此作为生产标准及报价基础,双方对公司提供的报价协商后形成最终报价并开展合作。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公司无缝成衣销售为OEM模式,即公司依据客户授权,按照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经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的销售以内销为主,兼有少量外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和客户介绍获取订单。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产品价格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至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价格表执行销售活动。同时,对于部分定制化产品,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销售方式,部分客户存在先货后款的情况。

(4)定价模式

公司不同类型产品的定价模式略有差异,但对于同一类产品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时,均采用统一的定价模式。同时,公司产品及受托加工服务均为买断式销售,非因质量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退换货责任。

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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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订单多数为个性化订单,因此生产时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在接受订单前,一般会根据客户的工艺或目标要求进行打样,并在打样的基础上估算成本。同时公司考虑历史合作情况、订单数量、产品市场行情、客户要求、产品定位、自身产能状况等因素提出利润额或者利润率,以此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从而确定订单价格。在客户重复下单或工艺成熟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跳过打样环节直接估算产品成本和目标利润,或直接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

②涤纶长丝的定价方式

涤纶长丝因产品规格标准化程度较高,普遍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和销售模式。

针对提前备货生产的产品,公司一般会根据当期生产成本,同时结合市场价格(其他主要生产厂商的报价)以及供需情况(自身的库存情况、市场供应走势等),编制产品价格表并不定期更新,由销售人员掌握执行,销售人员一般拥有比较有限的让步权限。

以销定产的产品,一般系在数量、规格型号、功能、交付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订单,公司一般会先进行打样,之后根据打样估算产品成本形成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

4、是否存在需经招投标而未经过相关程序的情况

(1)公司产品/服务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应履行招投标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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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服务不属于上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2)发行人客户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司客户一般根据其内部政策的要求,采用询价或者商务谈判等方式向公司采购,不存在需经招投标而未经过相关程序的情况。

(四)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目前使用的主要原料是涤纶(主要为涤纶POY、涤纶DTY和涤纶FDY)、氨纶、锦纶、纱类、染料及助剂等,其中,生产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所需的原材料涤纶DTY部分由公司自产供应,部分对外采购。公司已经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供应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量(吨)金额 (万元)数量(吨)金额 (万元)数量(吨)金额 (万元)数量(吨)金额 (万元)
涤纶POY7,695.945,989.9215,076.9911,033.4625,685.2012,573.9740,767.7129,731.46
涤纶DTY1,137.511,214.601,746.041,991.474,264.993,707.40998.301,210.63
涤纶FDY1,251.501,007.963,337.252,498.996,424.363,692.404,392.783,341.52
氨纶104.72451.40441.102,011.60288.02890.29241.70887.39
锦纶200.46465.99641.771,310.37433.78788.96499.44948.35
纱类177.93378.11503.08883.38629.36976.69473.27959.37
染料562.171,819.79870.252,872.881,126.993,386.191,008.994,020.70
助剂4,676.371,064.099,760.251,924.156,837.271,337.607,487.201,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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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配件-1,730.29-3,791.37-3,206.84-4,709.61
合计15,806.5914,122.1532,376.7328,317.6745,689.9730,560.3455,869.3947,282.45

注:辅料、配件计量单位分为多种,故未统一列示数量。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天然气、蒸汽、煤等。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期间采购金额(万元)采购量采购单价
2022年1-6月2,065.282,822.54万度0.73元/度
2021年度3,870.776,490.20万度0.60元/度
2020年度3,160.315,364.23万度0.59元/度
2019年度4,724.237,555.12万度0.63元/度
天然气2022年1-6月1,330.16306.47万立方4.34元/立方
2021年度1,281.56404.57万立方3.17元/立方
2020年度953.51355.01万立方2.69元/立方
2019年度781.11278.40万立方2.81元/立方
蒸汽2022年1-6月1,910.577.53万吨253.80元/吨
2021年度4,309.5819.08万吨225.87元/吨
2020年度2,863.3415.43万吨185.53元/吨
2019年度2,693.6514.61万吨184.41元/吨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429.280.66万吨650.16元/吨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世界竞争格局来看,受劳动力成本和制造业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化纤纺织行业产能已经完成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梯度转移。在产量方面,我国继超越日本、韩国后,已跃居为第一大生产国,同时在产品品种、质量等方面,正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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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成本逐年提高,以及中美之间贸易摩擦的加剧,纺织行业产业链呈现出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的趋势。但与东南亚地区的纺织企业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在产业链配套、劳动力素质、产品质量等方面仍然具有一定优势,目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业加工国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从国内竞争格局来看,国内纺织行业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部分企业在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环保投资、设备升级等方面逐步加大投入,通过引进新型生产设备,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纺织产品质量及附加值,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及市场影响力。同时,我国化纤纺织产业集聚效用凸显,形成了以浙江、江苏以及福建等为主的化纤纺织产业集聚地区。浙江和江苏两省都具有规模较大的化纤纺丝、织造及面料印染后整理生产能力。

2、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建立的产业布局中,包含涤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和无缝成衣等多项业务。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绿色企业、湖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理事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外经贸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2)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涤纶面料及无缝成衣外销收入占同类产品出口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司涤纶面料及无缝成衣外销收入16,841.9832,423.7527,446.2230,462.40
同类产品出口额16,639,865.3223,191,044.2427,186,340.7324,561,4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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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0.10%0.14%0.10%0.12%

注:同类产品出口额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海关编码与公司涤纶面料及无缝成衣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出口总额合并计算。报告期内,以公司染整产量及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来看,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亿米)

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亿米)269.06605.81525.03537.63

公司染整产量(吨)

公司染整产量(吨)17,848.1637,842.3432,481.0232,291.63

公司染整产量(亿米)

公司染整产量(亿米)0.541.140.970.97

占比

占比0.20%0.19%0.19%0.18%

注:公司染整产量(亿米)系以1吨布=0.3万米布折算所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涤纶长丝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司涤纶长丝产量0.932.171.934.18
国内涤纶长丝总产量[注]未披露4,286.003,869.283,731.00
占比-0.05%0.05%0.11%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2022年1-6月数据尚未公布。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25,287.826,671.27-18,616.54
专用设备28,320.218,324.46292.0619,703.69
运输工具1,155.53897.44-258.08
其他设备2,850.982,013.765.598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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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7,614.5317,906.93297.6539,409.95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面积(㎡)坐落位置用途是否抵押
1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75号44,583.30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茹家甸路888号工业抵押
2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3号28,099.37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练溪大道281号工业抵押
3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4号19,818.88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庄家村路518号工业抵押
4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30,937.12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庄家村)工业抵押
5发行人浙(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25号61,215.84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彩蝶路1号工业抵押
6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910号163.06湖州市国际花园4号楼A单元A1201室住宅
7发行人浙(2021)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187692号70,534.33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亭子桥路358号、360号工业

2、房屋租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范围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
1华力投资环蝶贸易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901室195.24㎡2019/7/1-2024/6/302万元/月
2华灿物业彩蝶实业湖州市镭宝大厦1601室285.97㎡2019/7/1-2024/6/305,250元/月
3发行人申沃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亭子桥路358号、360号2号楼3层1,700㎡2022/1/1-2023/12/3122.8万元/年
4发行人湖州高裕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茹家甸路888号2号宿舍楼3层301#、302#共2间105㎡2022/5/20-2022/8/19租赁期内0.5万
5发行人浙江和建建材有限公司茹家甸路888号2号宿舍楼2、4层共24间宿舍/5层共12间宿舍1,270㎡/635㎡2020/9/15-2022/9/14/;2021/2/17-2022/9/1414万元/年;7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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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范围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
6发行人浙江宏南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茹家甸路888号2号车间部分使用面积及3号宿舍楼1-5层共100间宿舍12,526㎡2020/9/1-2022/8/31164万元/年
7发行人苏州尊木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茹家甸路888号办公楼一层1,121㎡2020/12/1-2022/11/3020万元/年
练市镇茹家甸路888号1号车间、2号车间部分区域11,902㎡1号车间(9,742㎡),租赁期为2022/2/16-2022/12/15; 2号车间(2,160㎡),租赁期为2022/2/16-2022/12/15180元/平方米/年
8王加林彩蝶化纤新丰村东兴路69号81幢250㎡2022/3/10-2023/2/28租赁期限内2.7万元
9发行人金华市嘉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练市镇茹家甸路888号2号宿舍楼第3层(301#、302#除外)530㎡2021/9/20-2022/9/1910万元/年

注:自2021年3月22日起,苏州尊木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房屋及厂房租赁的权利义务由湖州尊木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上述房产租赁中,第1、2和8项为公司境内租赁的房产。除彩蝶化纤向王加林承租的房产涉及集体土地外,其余均不涉及集体土地或划拨用地。出租方王加林未就出租的房产取得权属证书,该房产所在地的村委会已出具《证明》,确认该房产为王加林所有,除此之外,其他2项租赁的房产均已取得权属证书。除环蝶贸易向华力投资承租的房产为环蝶贸易的主要经营场所外,其他2项租赁的房产均非公司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截至报告期末,第1-7项和第9项房屋租赁均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第8项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规定,彩蝶化纤向王加林承租的房产不会因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第8项房屋租赁系发行人子公司租赁农房,用作成衣缝制加工场所,因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符而存在瑕疵。该房屋面积较小,占发行人全部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不足2‰,鉴于缝制加工作为无缝成衣生产过程中的众多工序之一,该道工序不直接产生收益,彩蝶化纤使用上述瑕疵房产产生的收入、毛利和利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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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明确区分。2022年1-6月,彩蝶化纤使用该租赁场从事无缝成衣缝制加工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合计119.27万元,如因合同无效导致发行人子公司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继续经营,发行人子公司可租赁周边合适房屋继续经营或委托第三方加工,不会对发行人整体经营构成重大影响。该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已出具证明,确认村委会以及周边村民对发行人子公司上述租赁行为无异议,合同双方不存在现时或潜在的纠纷。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施建明已出具承诺:“若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性情形显著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开展经营活动,本人承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若因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情形导致发行人及子公司产生实际的额外支出或损失(如第三人索赔),本人承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补偿,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公司已出具《说明》,“如因合同无效导致彩蝶化纤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继续经营,彩蝶化纤将租赁周边合适房屋继续经营或委托第三方加工,该租赁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名称数量 (台/套)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加弹机163,164.951,894.1159.85%
2电子提花机1303,970.612,621.0266.01%
3定型机185,057.534,101.1981.09%
4经编机402,900.35574.4419.81%
5针织大圆机1902,795.812,159.0277.22%
6染色机1295,228.504,119.6678.79%
7染料输送配套设备6522.14493.2794.47%
8中水回用1471.9789.2618.91%
9废气处理装置12955.75598.0462.57%
10污水处理设备2513.76486.7794.75%

(二)发行人的主要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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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414.79920.85-7,493.94
管理软件84.0557.84-26.21
排污权1,124.12319.20-804.92
合计9,622.961,297.89-8,325.08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用途取得方式权利期限他项权利
1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75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茹家甸路888号61,190.22工业用地出让2066.06.11抵押
2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3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练溪大道281号27,719.00工业用地出让2063.12.26抵押
3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4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庄家村路518号23,978.80工业用地出让2056.09.30抵押
4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庄家村)37,004.00工业用地出让2053.04.15抵押
5发行人浙(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25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彩蝶路1号62,077.00工业用地出让2050.12.01抵押
6发行人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910号湖州市国际花园4号楼A单元A1201室51.87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0.03.01
7发行人浙(2021)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187692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亭子桥路358号、360号29,766.00工业用地出让2060.02.26

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埃及彩蝶(当时埃及彩蝶尚未成立,由施屹作为代表)与埃及泰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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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5日分别签订的《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2019年11月27日签订的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埃及彩蝶向埃及泰达购买位于埃及的占地面积为145,50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总价款为552.91万美元,由埃及彩蝶以美元为币种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价款1,105,822.80美元自埃及彩蝶成立之日20日内支付,第二期价款2,211,645.60美元及相应利息486,562.03美元于第一期付款完成后的两年内支付,第三期价款2,211,645.60美元及相应利息121,640.51美元于第二期付款完成后的一年内支付。在埃及彩蝶付清全部价款后,埃及泰达将协助埃及彩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手续。因埃及彩蝶负责人施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赴埃及解冻注册资金并完成上述第一期价款的支付,埃及泰达同意由公司将等额人民币款项作为保证金支付给其指定的中非泰达,待埃及彩蝶以美元现金支票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埃及泰达的5个工作日内,中非泰达将发行人代付的款项按原路径返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向埃及泰达之指定收款主体中非泰达代为支付第一期价款折合人民币7,237,720.81元的保证金。根据埃及彩蝶与埃及泰达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的《土地移交纪要》,埃及彩蝶已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截至报告期末,因埃及彩蝶尚未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埃及彩蝶尚未就该宗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关权证。2022年5月25日,埃及彩蝶与埃及泰达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同意埃及彩蝶分三期使用受让地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原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等修改为特指埃及彩蝶三期工程中的第一期工程,埃及彩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开始第一期工程的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并开始生产;原合同约定的埃及彩蝶接收土地的时间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

2、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8项,其中境内注册商标6项,境外注册商标2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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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 注册人商标号商标图形、标识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第33136100号第24类2020年02月07日至2030年02月06日原始取得
2发行人第18123186号第24类2017年05月14日至2027年05月13日原始取得
3发行人第16489637号第24类201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5月27日原始取得
4发行人第16489545号第23类201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5月27日原始取得
5发行人第3401711号第25类2014年10月07日至2024年10月06日原始取得
6发行人第921277号第25类2016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受让取得

注:第921277号商标系受让于彩蝶针织。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 注册人国家/地区商标证书编号商标图形、标识核定使用商品注册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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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 注册人国家/地区商标证书编号商标图形、标识核定使用商品注册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中国香港第303999430号第24类2016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原始取得
2发行人马德里商标(印度、瑞典、土耳其、德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士、越南)第1359924号第24类2017年05月24日至2027年05月24日原始取得

3、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专利 期限取得方式使用情况是否为核心技术专利
1发明ZL201711030204.X一种高密度防水型面料及其加工方法2017年10月30日2020年5月22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2发明ZL201710098804.3染整定型机废气清洁处理系统2017年2月23日2019年6月4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3发明ZL201610771236.4提高大圆机传动稳定性的方法及大圆机2016年8月31日2018年1月30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4发明ZL201610761068.0染色稳定性好的织布染色方法2016年8月29日2018年7月27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5发明ZL201610021441.9一种织布印染用加热定型方法及定型装置2016年1月14日2018年1月30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6发明ZL201610022589.4一种高效型丝线用油脂添加系统2016年1月13日2018年6月29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7发明ZL201510479795.3一种经编机停车检测装置2015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8发明ZL201510479875.9一种高效环保污泥烘干机2015年8月7日2018年4月13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9发明ZL201510479902.2一种退捻开幅机2015年8月7日2017年1月25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10发明ZL201510479903.7一种节能环保的染色机2015年8月7日2017年3月22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受让使用
11发明ZL201510480029.9一种布料双面起毛机2015年8月7日2018年2月27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12实用新型ZL201922228365.0耐水洗抗静电涤纶混纺面料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0月2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3实用新型ZL201922231508.3污水池废气集中处理装置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0月2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4实用新型ZL201922219008.8紧身运动套装2019年12月12日2020年10月2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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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专利 期限取得方式使用情况是否为核心技术专利
15实用新型ZL201922227115.5涤纶DTY假捻加弹系统2019年12月12日2020年10月2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6实用新型ZL201922227788.0超薄透气运动衣2019年12月12日2020年10月2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7实用新型ZL201821263467.5多功能氨纶包覆丝2018年8月7日2019年6月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8实用新型ZL201821263790.2用于生产海岛复合丝的TMT加弹机2018年8月7日2019年6月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19实用新型ZL201821286503.X一种阳涤复合丝2018年8月7日2019年5月17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0实用新型ZL201821287993.5一种涤锦复合丝2018年8月7日2019年6月11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1实用新型ZL201820851553.1一种高稳定性的加弹机2018年6月4日2019年1月29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2实用新型ZL201820798332.2一种纬编大圆机的喂纱嘴2018年5月28日2019年1月29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3实用新型ZL201820804340.3一种单向导湿环保运动上衣2018年5月28日2019年1月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4实用新型ZL201820805212.0无染色环保竹炭运动套装2018年5月28日2019年4月2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5实用新型ZL201820806724.9染色机冷凝水的回收系统2018年5月28日2019年1月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6实用新型ZL201820809387.9一种竹炭纤维面料2018年5月28日2019年1月29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7实用新型ZL201820809647.2内衣机出料自停装置2018年5月28日2019年1月29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8实用新型ZL201820795302.6一种耐磨的高弹力基布2018年5月25日2019年1月29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29实用新型ZL201820796149.9经编机多重纱线张力平衡装置2018年5月25日2019年1月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0实用新型ZL201721386546.0抗静电低缩率涤纶面料2017年10月25日2018年6月26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1实用新型ZL201721386570.4高效阻燃型涤纶纤维面料2017年10月25日2018年6月26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2实用新型ZL202022049296.X一种时尚型冰爽透气口罩2020年9月18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3实用新型ZL202022067098.6一种高性能阻燃的高层住宅救生逃生管道针织物2020年9月18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4实用新型ZL202022067561.7抗静电多功能交织面料2020年9月21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5实用新型ZL202022068467.3一种高弹性经编口罩带2020年9月21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6实用新型ZL202022081884.1轴向锥形防松的经编机经轴夹装装置2020年9月22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7实用新型ZL202022110000.0经编机针床随动分幅器2020年9月23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8实用新型ZL202022117480.3基于生物基材料涤锦复合纤维的面料2020年9月24日2021年7月13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39实用新型ZL202022081937.X防水透气的防护服面料2020年9月22日2021年8月10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0实用新型ZL202023104776.8一种抗紫外涤纶纤维凉爽复合面料2020年12月22日2021年9月2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1实用新型ZL202023139967.8一种阻燃隔热的复合功能面料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1月12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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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 类型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专利 期限取得方式使用情况是否为核心技术专利
42实用新型ZL202121944139.3用于经编盘头与经轴调整同轴心的钢环2020年8月18日2022年2月1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3实用新型ZL202121929991.3经编机辅助剪毛装置2020年8月17日2022年2月1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4发明ZL202011007092.8一种经编机针床随动分幅器2020年9月23日2022年2月18日自申请日起二十年申请使用
45实用新型ZL202121868812.X一种退捻开幅机2021年8月11日2022年2月1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6实用新型ZL202121857146.X制衣车间湿度调节装置2021年8月10日2022年2月18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7实用新型ZL202123072144.2防水透湿薄膜层压复合针织面料2021年12月8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8实用新型ZL202123076124.2一种高防水的双层TPU薄膜2021年12月8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49实用新型ZL202123090367.1一种染液过滤装置2021年12月9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50实用新型ZL202123120725.9抗紫外涤纶织物面料2021年12月9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51实用新型ZL202123127572.0基于磷氮系阻燃剂的阻燃面料2021年12月10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52实用新型ZL202123436093.7抗静电多功能混纺面料2021年12月29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53实用新型ZL202123455529.7一种用于印染的喷淋装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14日自申请日起十年申请使用

注:一种节能环保的染色机系受让于彩蝶纺织。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实际控制人施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汇蝶管理施建明持有其33.5366%的财产份额[注],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华力投资施建明持有其81.14%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华灿物业施建明持有其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兴辰置业华灿物业全资子公司,施建明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屹任监事

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1-2-1-57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实际控制人施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彩蝶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彩蝶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未来可能存在的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利用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彩蝶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彩蝶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2、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定价 方式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金额 (万元)占营业成本(%)

1-2-1-58

湖州刚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市场价----7.760.0212.900.02
秋红绣花缝制加工市场价--52.110.09234.470.52212.430.31
小计--52.110.09242.230.54225.330.33

报告期各期内,上述关联方主要向发行人提供缝制加工服务。秋红绣花已于2021年6月注销,之后未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发行人为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关联交易,2021年已停止与湖州刚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交易。

②关联租赁情况

A、租入办公场所①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支付的租金(不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确认的利息支出
华力投资办公楼-12.00-1.24
华灿物业办公楼-3.15-0.29

②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支付的租金(不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确认的利息支出
华力投资办公楼-24.0073.053.17
华灿物业办公楼-12.60[注]18.470.80

注:

2021年度公司向华灿物业支付的租金包含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租金

1-2-1-59

③2019-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 种类2020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2019年度 确认的租赁费
华力投资办公楼22.8611.43
华灿物业办公楼5.782.89

2019年度,发行人子公司环蝶贸易租赁华力投资位于上海市的房产,系环蝶贸易业务扩大,需要更换空间较大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赁面积

195.2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年,自2019年

日起至2024年

日止,年含税租金为

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租赁华灿物业位于湖州市房产,系公司部分销售人员定居湖州市区,考虑到这部分员工子女上学、家庭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向华灿物业租赁位于湖州市区的房屋用作办公场所,租赁面积

285.97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年,自2019年

日起至2024年

日止,年含税租金为

6.30

万元。

上述交易定价系双方协商一致定价,符合市场惯例,该类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③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37.12664.06612.12592.2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施建明20,000,000.002018/5/112019/5/10

1-2-1-60

9,900,000.002018/10/92019/9/19
6,900,000.002018/6/292019/6/28
10,000,000.002018/10/292019/10/29
20,000,000.002019/5/152020/5/13
20,000,000.002019/5/312019/11/14
6,900,000.002019/6/282020/6/26
10,000,000.002019/10/252020/10/24
9,900,000.002020/1/92020/7/9
20,000,000.002020/3/262020/9/21
20,000,000.002020/5/272020/11/26
6,900,000.002020/6/222021/6/18
9,900,000.002020/7/102021/6/11
10,000,000.002020/10/292021/10/9
10,000,000.002020/7/282021/1/22
20,000,000.002020/11/242021/5/21
10,000,000.002021/1/252021/4/23
20,000,000.002021/3/232021/4/21
7,000,000.002021/4/162021/10/5
13,000,000.002021/4/202021/10/13
华灿物业10,000,000.002019/5/102020/1/25
10,000,000.002019/10/302020/10/25
26,000,000.002020/4/12021/3/9
3,500,000.002020/1/82021/1/13
USD2,060,000.002020/12/142021/5/10
13,000,000.002021/2/262021/12/24
13,000,000.002021/4/142022/2/20
9,900,000.002021/4/292022/4/29
5,100,000.002021/5/272022/5/27
9,800,000.002021/6/212022/6/21
9,900,000.002021/7/272022/6/30
5,100,000.00[注1]2021/9/282022/9/28
9,900,000.00[注1]2022/4/272023/4/27
13,000,000.00[注3]2022/1/212023/1/20

1-2-1-61

10,000,000.00[注3]2022/2/212023/2/20
9,000,000.00[注4]2022/5/112023/5/10
6,000,000.00[注4]2022/5/252023/5/24
25,000,000.00[注5]2022/5/202023/5/19
施建明、华灿物业9,900,000.002020/1/82020/7/8
20,000,000.002020/9/232021/3/22
施建明、沈连珍、华灿物业10,000,000.002018/2/72019/2/6
10,000,000.002018/12/282019/12/26
10,000,000.002020/7/242021/7/23
5,000,000.002020/9/292021/9/27
USD1,000,000.002020/2/272021/2/26
USD3,000,000.002020/6/52021/6/4
华力投资9,900,000.00[注2]2021/9/32022/8/15
9,900,000.00[注2]2021/9/242022/8/15
9,900,000.00[注2]2022/1/172022/8/15
9,900,000.00[注2]2022/4/242022/8/15

注1:根据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取得的1,5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2:根据关联方湖州华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关联方湖州华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取得的3,96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3:根据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取得的2,3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借款同时由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注4:根据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取得的1,5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5:根据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关联方湖州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取得的2,5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②关联方资产转让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于2021年

月收购秋红绣花相关缝纫设备,与缝纫设备的实际所有者施新民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含税价

1-2-1-62

9.16

万元,签订合同并结算设备款。秋红绣花于2021年

月注销,未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账款南浔练市秋红绣花场--43.8235.75
湖州刚强混凝土有限公司---12.90
华灿物业--5.78-
小计---49.60
其他应付款施屹--0.860.91
小计0.85--0.86
租赁负债华灿物业10.8913.49--
华力投资43.6053.36--
小计90.7654.4966.86-

1-2-1-6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下表: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自发行人领薪情况 (万元)[注1]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注2]兼职情况兼职企业与公司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职务
施建明董事长1952年11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小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6年4月至1984年7月任练市公社农具厂工人、厂长,1984年8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厂长,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针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纺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彩蝶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85.5147.4988华力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华灿物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兴辰置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所参股的公司
环蝶贸易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彩蝶化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施屹董事、总经理1980年10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世茂76.7325.3810上海音画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1-2-1-64

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销售员,2006年1月至今任环蝶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彩蝶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兴辰置业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环蝶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彩蝶商行(香港)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汇蝶商行(香港)董事彩蝶商行(香港)之子公司
环蝶商行(香港)董事彩蝶商行(香港)之子公司
张红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68年11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6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湖州电磁电线厂主办会计,1987年11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财务主管,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1999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针织财务负责人,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彩蝶有限监事,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彩蝶有限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6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60.743.1454华力投资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华灿物业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湖州点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华力投资持有其33%股权

1-2-1-65

范春跃董事、财务负责人1968年3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0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浙江税务学校教师,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湖州江南华欣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任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61.350.1909---
张军独立董事1968年7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9月历任湖州审计事务所助理审计员、部门主任、所长助理,1999年10月至今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7.24-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湖州嘉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张华鹏独立董事1973年8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历任上海新特纺织材料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研发骨干,2005年9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原名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纺织材料系教授、系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7.24-浙江理工大学教授
杭州赛奇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1-2-1-66

应朝阳独立董事1968年8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89年8月至1993年3月任湖州市司法局基层办事处科员,1993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7.24-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张利方监事会主席1971年3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中级技工。1987年7月至1990年2月任湖州针织二厂电工,1993年2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染厂技术员,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染厂技术副科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彩蝶针织染色主任,2001年10月至2017年8月历任彩蝶纺织染色主任、染色技术科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染色技术科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4.490.6662彩蝶化纤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旭明监事1982年5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纺织销售员、经编车间主任,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经编车间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18.21----
庄利明监事1984年2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月至2017年8月历任彩蝶纺织销售员、销售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销售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38.92----

1-2-1-67

闻娟英副总经理1964年6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9月至1987年9月任练市针织二厂员工,1987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湖州针织二厂财务,1992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办公室主任,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1999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针织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79.775.2484---
蔡芳副总经理1973年12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1991年4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染厂技术员,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染厂技术员、技术科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彩蝶针织染厂技术科长,2001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纺织染厂技术科长、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63.604.2513---
杨忠明副总经理1968年11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1986年4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技术员,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彩蝶针织车间主任,200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彩蝶有限车间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61.002.4565---

1-2-1-68

孙汉忠副总经理1967年4月2019.6至2022.6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1年1月任新疆涤纶纤维厂保全员,1991年2月至1994年6月任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化纤厂设备工段长,1994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翔鹭纺纤(厦门)有限公司组长,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设备主任,2005年1月至2007年5月任江苏海源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55.970.1909---

注1:董监高薪酬情况为2021年度数据,2021年度,施建明在兴辰置业任职并领取薪酬12.64万元;注2: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计算,施建明直接持有发行人47.4988%的股份,通过汇蝶管理控制发行人1.9561%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49.4549%的股份。

1-2-1-69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施建明先生和施屹先生,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如下:

施建明先生: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小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6年4月至1984年7月任练市公社农具厂工人、厂长,1984年8月至1995年4月任湖州针织二厂厂长,1995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浙江彩蝶针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针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彩蝶纺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彩蝶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施屹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销售员,2006年1月至今任环蝶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彩蝶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施建明先生和施屹先生系父子关系,施建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47.498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施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

25.3810%的股份。此外,汇蝶管理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1.9561%的股份,施建明先生持有汇蝶管理33.5366%的出资份额,且为汇蝶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即汇蝶管理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施建明先生和施屹先生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74.835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2-1-70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2,768,143.5289,802,750.3992,322,190.6390,803,145.71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725.13-
应收票据49,189,094.2364,318,638.9743,105,065.6345,672,330.17
应收账款109,562,049.93105,726,483.3767,574,978.1347,170,263.37
应收款项融资700,000.002,757,500.00237,400.00-
预付款项8,103,851.395,026,099.171,887,009.114,505,812.91
其他应收款10,445,428.2412,351,973.1712,118,178.1814,339,814.97
存货163,637,656.46151,429,878.67164,657,890.12101,813,720.80
持有待售资产-27,301,783.95--
其他流动资产4,130,291.983,372,513.29526,353.7332,226,917.78
流动资产合计478,536,515.75462,087,620.98382,879,790.66336,532,005.71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4,268,241.2849,973,704.5043,594,239.29363,879.36
固定资产394,099,528.33408,775,513.23237,624,047.46271,122,976.60
在建工程24,655,322.762,201,695.8067,325,340.95-
使用权资产522,984.13653,730.21--
无形资产83,250,764.6283,152,266.0589,709,768.9346,684,811.93
长期待摊费用2,742,045.821,646,518.63379,268.24635,380.80
递延所得税资产513,954.27345,151.50144,849.68688,351.52
其他非流动资产51,001.102,600,907.9712,523,499.99-
非流动资产合计550,103,842.31549,349,487.89451,301,014.54319,495,400.21
资产总计1,028,640,358.061,011,437,108.87834,180,805.20656,027,405.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5,653,447.15168,807,600.00171,460,988.0694,030,6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906,389.20
应付票据--8,500,000.0055,000,000.00
应付账款92,065,045.52117,272,203.4676,694,396.5772,612,759.81
预收款项1,290,898.788,047,586.992,094,797.1811,863,762.91
合同负债8,734,933.408,061,994.0011,378,103.23-
应付职工薪酬15,451,668.2524,247,112.2319,609,095.7119,494,701.77
应交税费6,292,311.7315,413,679.559,969,398.113,961,660.57

1-2-1-71

其他应付款548,342.23499,253.80661,728.50490,579.54
其他流动负债486,292.53480,521.93809,803.01-
流动负债合计300,522,939.59342,829,951.96301,178,310.37260,360,453.8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44,854.69668,576.28--
长期应付款39,557,230.0636,803,058.9236,076,915.94-
递延收益8,957,885.099,702,225.978,758,899.605,888,89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815,363.207,232,431.676,326,343.481,973,684.93
非流动负债合计58,875,333.0454,406,292.8451,162,159.027,862,576.93
负债合计359,398,272.63397,236,244.80352,340,469.39268,223,030.73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7,000,000.0087,000,000.0087,000,000.0087,000,000.00
资本公积251,154,941.30250,826,716.28250,213,124.64249,576,174.93
其他综合收益-1,132,435.21677,129.62-76,928.77-
盈余公积26,494,120.9726,494,120.9714,992,463.075,904,123.96
未分配利润305,725,458.37249,202,897.20129,711,676.8745,324,07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69,242,085.43614,200,864.07481,840,335.81387,804,375.19
所有者权益合计669,242,085.43614,200,864.07481,840,335.81387,804,37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28,640,358.061,011,437,108.87834,180,805.20656,027,405.9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368,957,000.13830,260,147.65624,372,597.44865,227,653.48
减:营业成本268,480,574.19585,781,301.47447,882,880.95691,883,481.18
税金及附加5,257,857.395,499,079.883,462,392.664,338,694.73
销售费用9,096,684.1617,875,278.6915,419,432.9630,422,237.53
管理费用12,580,934.5430,349,699.4924,779,709.0419,007,638.25
研发费用15,314,265.1428,933,118.5126,880,651.8927,685,511.05
财务费用-500,101.9213,506,149.0511,421,160.852,973,140.16
其中:利息费用4,215,467.799,821,962.705,967,269.484,107,952.34
利息收入240,580.21414,812.63737,715.39732,421.93

1-2-1-72

加:其他收益3,135,053.988,896,759.5310,359,112.457,428,166.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493.56632,701.261,945,675.171,906,550.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1,617.93-2,906,389.2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38,533.30-5,539,489.45-1,977,106.35-38,241.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930,806.44-5,006,910.77-1,633,487.56-8,040,953.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36,689.12284,379.462,406,844.881,654,576.5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382,763.03147,582,960.59107,319,025.6188,920,659.42
加:营业外收入428,298.325,440,510.021,408,135.2435,607.27
减:营业外支出5,424,506.271,103,667.601,806,638.59878,332.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386,555.08151,919,803.01106,920,522.2688,077,934.00
减:所得税费用7,863,993.9120,926,924.7813,444,582.5812,188,485.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522,561.17130,992,878.2393,475,939.6875,889,448.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522,561.17130,992,878.2393,475,939.6875,889,448.39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09,564.83754,058.39-76,928.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09,564.83754,058.39-76,928.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54,712,996.34131,746,936.6293,399,010.9175,889,448.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712,996.34131,746,936.6293,399,010.9175,889,448.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651.511.070.93
(二)稀释每股收益0.651.511.070.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2-1-73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1,634,374.68682,219,918.03541,737,104.21833,668,382.97
收到的税费返还10,385,465.0917,175,801.6427,220,100.3116,509,286.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88,509.4530,203,884.9425,099,243.8164,357,44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8,908,349.22729,599,604.61594,056,448.33914,535,114.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5,112,537.15435,609,441.43448,770,975.73521,587,439.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500,191.48109,635,546.7587,877,459.9698,198,458.09
支付的各项税费24,454,170.6524,164,135.257,976,106.2618,376,247.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77,081.7528,524,291.4414,722,911.3287,866,490.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2,943,981.03597,933,414.87559,347,453.27726,028,635.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64,368.19131,666,189.7434,708,995.06188,506,479.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96,899.07769,983.331,625,289.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250,000.009,934,599.608,066,405.009,538,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00,000.0024,250,655.1463,908,860.71117,130,684.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650,000.0035,582,153.8172,745,249.04128,294,474.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434,467.08131,472,882.14133,363,429.10121,573,448.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397,236.66132,606,2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34,467.08131,472,882.14187,760,665.76254,179,658.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15,532.92-95,890,728.33-115,015,416.72-125,885,184.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9,500,000.00245,681,639.38230,600,000.00118,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0,800.00-21,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500,000.00245,802,439.38230,600,000.0018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2,700,000.00247,881,639.38153,700,000.00144,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3,460,477.448,714,596.625,436,881.4282,196,152.34

1-2-1-7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990.82286,369.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299,468.26256,882,605.54159,136,881.42226,996,152.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0,531.74-11,080,166.1671,463,118.58-41,996,15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84,960.28-2,540,324.51-3,212,062.981,207,054.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965,393.1322,154,970.74-12,055,366.0621,832,196.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802,750.3967,647,779.6579,703,145.7157,870,948.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768,143.5289,802,750.3967,647,779.6579,703,145.71

1-2-1-75

(二)非经常性损益

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9811号”专项鉴证报告。依据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9.6122.57156.88141.7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09.731,397.191,092.76742.8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6.77211.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4.69336.96-311.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22-55.88-12.89-60.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587.551,428.561,600.47724.02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88.52215.46239.94110.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9.031,213.101,360.54613.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2.2613,099.299,347.597,588.94
非经常性损益占比(%)8.839.2614.558.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153.2211,886.197,987.056,975.90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远期结售汇业务损益等。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8.08%、14.55%、9.26%和8.83%。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

1-2-1-76

赖。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流动比率(倍)1.591.351.271.29
2、速动比率(倍)1.010.800.720.76
3、资产负债率(合并)(%)34.9439.2742.2440.89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1.6636.4839.2540.27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1.241.512.330.15
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6.869.5810.8815.56
2、存货周转率(次/年)3.413.713.366.72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9,202.5520,037.6414,633.8012,277.88
4、利息保障倍数(倍)16.2716.4718.9222.44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301.510.402.17
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490.25-0.140.25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产化利息支出);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本化利息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22年1-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1-2-1-7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810.65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30.590.59
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901.5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691.371.37
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501.07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370.920.92
201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620.93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630.860.8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1-2-1-78

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

(五)管理层分析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流动资产47,853.6546.5246,208.7645.6938,287.9845.9033,653.2051.30
非流动资产55,010.3853.4854,934.9554.3145,130.1054.1031,949.5448.70
合计102,864.04100.00101,143.71100.0083,418.08100.0065,602.7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总额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30%、45.90%、

45.69%和46.52%,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等;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8.70%、54.10%、54.31%和53.48%,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等。

①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货币资金13,276.8127.748,980.2819.439,232.2224.119,080.3126.98
交易性金融资产----45.070.12--
应收票据4,918.9110.286,431.8613.924,310.5111.264,567.2313.57

1-2-1-79

应收账款10,956.2022.9010,572.6522.886,757.5017.654,717.0314.02
应收款项融资70.000.15275.750.6023.740.06--
预付款项810.391.69502.611.09188.700.49450.581.34
其他应收款1,044.542.181,235.202.671,211.823.171,433.984.26
存货16,363.7734.2015,142.9932.7716,465.7943.0110,181.3730.25
持有待售资产--2,730.185.91----
其他流动资产413.030.86337.250.7352.640.143,222.699.58
合计47,853.65100.0046,208.76100.0038,287.98100.0033,653.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等,四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82%、96.03%、89.00%和95.11%,流动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变现能力较强。

②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投资性房地产4,426.828.054,997.379.104,359.429.6636.390.11
固定资产39,409.9571.6440,877.5574.4123,762.4052.6527,112.3084.86
在建工程2,465.534.48220.170.406,732.5314.92--
使用权资产52.300.1065.370.12----
无形资产8,325.0815.138,315.2315.148,970.9819.884,668.4814.61
长期待摊费用274.200.50164.650.3037.930.0863.54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51.400.0934.520.0614.480.0368.840.22
其他非流动资产5.100.01260.090.471,252.352.77--
合计55,010.38100.0054,934.95100.0045,130.10100.0031,949.5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③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1-80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58-180.45-145.7681.5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16.81-261.85-65.46-45.33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79.63-111.6513.51-40.04
合计273.85-553.95-197.71-3.82

④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263.44-187.82-163.35-804.1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9.64-293.93--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18.94
合计-293.08-500.69-163.35-804.10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结合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拥有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均不存在资产减值情况,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负债状况

①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短期借款17,565.3448.8716,880.7642.5017,146.1048.669,403.0635.06
交易性金融负债------290.641.08
应付票据----850.002.415,500.0020.51
应付账款9,206.5025.6211,727.2229.527,669.4421.777,261.2827.07
预收款项129.090.36804.762.03209.480.591,186.384.42
合同负债873.492.43806.202.031,137.813.23--

1-2-1-81

应付职工薪酬1,545.174.302,424.716.101,960.915.571,949.477.27
应交税费629.231.751,541.373.88996.942.83396.171.48
其他应付款54.830.1549.930.1366.170.1949.060.18
其他流动负债48.630.1448.050.1280.980.23--
流动负债合计30,052.2983.6234,283.0086.3030,117.8385.4826,036.0597.07
租赁负债54.490.1566.860.17----
长期应付款3,955.7211.013,680.319.263,607.6910.24--
递延收益895.792.49970.222.44875.892.49588.892.20
递延所得税负债981.542.73723.241.82632.631.80197.370.74
非流动负债合计5,887.5316.385,440.6313.705,116.2214.52786.262.93
负债合计35,939.83100.0039,723.62100.0035,234.05100.0026,822.30100.00

②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591.351.271.29
速动比率(倍)1.010.800.720.76
资产负债率(合并)(%)34.9439.2742.244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1.6636.4839.2540.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9,202.5520,037.6414,633.8012,277.88
利息保障倍数(倍)16.2716.4718.9222.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89%、42.24%、39.27%和34.94%,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在报告期内总体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27、1.35和1.59,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72、0.80和1.01,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动趋势。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低,主要系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相应的短期借款增加,从而使得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277.88万元、14,633.80万元、20,037.64万元和9,202.55万元,总体呈增加趋势。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44倍、

1-2-1-82

18.92倍、16.47倍和16.27倍,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为生产经营扩大增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相应增加。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充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够满足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财务风险较低。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宏达高科4.315.684.784.50
台华新材5.967.545.376.76
棒杰股份7.618.146.848.67
迎丰股份12.7215.0213.3317.13
富春染织72.8599.3172.9354.65
桐昆股份110.68223.22213.08184.16
新凤鸣72.1491.8398.0995.79
平均40.9064.3959.2053.09
发行人6.869.5810.8815.56
存货周转率 (次/年)宏达高科4.615.874.104.25
台华新材2.102.702.082.38
棒杰股份5.605.576.175.16
迎丰股份14.2415.488.768.70
富春染织3.994.984.333.83
桐昆股份6.7712.8215.3813.00
新凤鸣8.9216.3722.4921.61
平均6.609.129.048.42
发行人3.413.713.366.72

注:宏达高科(002144.SZ)、台华新材(603055.SH)、棒杰股份(002634.SZ)、迎丰股份(605055.SH)、富春染织(605189.SH)、桐昆股份(601233.SH)和新凤鸣(603225.SH)的财务指标或财务指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2022年1-6月的数据已年化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实行较为严格的存货管理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提高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应减少资金占用,有效地提高了资产的营运效率。

1、应收账款周转率

1-2-1-8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56次/年、10.88次/年、9.58次/年和

6.86次/年,低于同期可比上市公司的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可比公司中,涤纶长丝业务的可比公司桐昆股份和新凤鸣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这与涤纶长丝业务销售一般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方式有关。

与其他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1)公司执行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和货款催收制度,对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管理,回款良好;2)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销售方式,各期末涤纶长丝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2020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涤纶长丝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所致。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销售方式,公司涤纶长丝产品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2020年以来,该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例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随之下降。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72次/年、3.36次/年、3.71次/年和3.41次/年,低于同期可比上市公司的行业平均值,呈现下降的趋势,2020年较2019年大幅。一方面,同行业公司中,涤纶长丝业务的可比公司桐昆股份和新凤鸣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系该行业的存货周转率普遍较高;另一方面,公司在2020年缩减了涤纶长丝的销售规模,但并未同步缩减涤纶长丝原材料的采购,导致2020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存货周转率随之下降。

2、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变动趋势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金额 (万元)增长率 (%)金额 (万元)增长率 (%)金额 (万元)
营业收入36,895.7083,026.0132.9862,437.26-27.8486,522.77
营业利润6,938.2814,758.3037.5210,731.9020.698,892.07
利润总额6,438.6615,191.9842.0910,692.0521.398,807.79
净利润5,652.2613,099.2940.149,347.5923.177,588.94

1-2-1-84

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放缓、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时优化产品结构,减少了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规模,集中资源投入到涤纶面料、无缝成衣等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业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滑27.84%,主要系2020年涤纶长丝市场价格下降较多,公司大幅度减少了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使得2020年度涤纶长丝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21,633.85万元,涤纶长丝销售收入的减少导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下降了25.00%。2020年度,公司的净利润较2019年增加1,758.65万元,增长幅度为23.17%,主要系:一方面,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导致了毛利的提高;另一方面,受到收入规模减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销售人员薪酬、销售佣金、参展费等费用相应减少。

2021年度,公司各业务模块经营情况良好,涤纶面料、无缝成衣、染整受托加工和涤纶长丝业务的销售均比2020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公司本年生产涤纶面料和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有部分系2020年原材料价格低位时集中采购,使得公司涤纶面料和涤纶长丝业务保持较低的成本水平。2020年低价备货对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的提升金额约为4,425.57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一方面系公司基于市场行情变化,战略收缩涤纶长丝业务规模、处置部分生产设备,使得当期涤纶长丝销售收入和贡献毛利当期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公司当期主要原材料涤纶及电力、蒸汽等能源采购成本呈现不同程度的涨幅,使得公司营业成本上涨、毛利率下降。尽管面临部分不利影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5,652.26万元,保持较好盈利水平。

(2)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36,436.2598.7581,972.0898.7361,926.8399.1885,938.3299.32

1-2-1-85

其他业务收入459.451.251,053.931.27510.430.82584.450.68
合计36,895.70100.0083,026.01100.0062,437.26100.0086,522.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938.32万元、61,926.83万元、81,972.08万元和36,436.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32%、99.18%、98.73%和

98.75%,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84.45万元、510.43万元、1,053.93万元和459.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8%、0.82%、1.27%和1.25%,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公司的废品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废品收入系公司销售的废布、废丝及纸管等废品;租金收入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末购入的未使用的厂房出租所收取的租金。

①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A、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涤纶面料17,578.0348.2432,746.5839.9527,924.5845.0930,789.0335.83
无缝成衣7,493.6820.5715,338.8718.7111,089.1317.9110,288.5411.97
染整受托加工6,687.4418.3514,174.3617.2911,715.2618.9211,829.2013.76
涤纶长丝3,295.319.0415,540.1518.968,570.2713.8430,204.1235.15
其他1,381.793.794,172.125.092,627.594.242,827.443.29
合计36,436.25100.0081,972.08100.0061,926.83100.0085,938.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变化来看:2020年度,由于涤纶长丝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有所提高。2021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均超过了2020年;2022年1-6月,涤纶面料收入超过上年同期,无缝成衣和染整受托加工收入基本持平,涤纶长丝收入金额和占比进一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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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较2020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
增长额 (万元)增长率 (%)增长额 (万元)增长率 (%)增长额 (万元)增长率 (%)
涤纶面料2,489.9316.504,822.0017.27-2,864.44-9.30
无缝成衣118.171.604,249.7438.32800.597.78
染整受托加工-56.84-0.842,459.1020.99-113.94-0.96
涤纶长丝-3,049.96-48.076,969.8881.33-21,633.85-71.63
其他-493.70-26.321,544.5358.78-199.85-7.07
合计-992.40-2.6520,045.2532.37-24,011.49-27.94

注:2022年1-6月增长额系与2021年1-6月对比,下同。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7.94%,主要系公司涤纶长丝销售收入下降所致,2020年度涤纶长丝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71.63%。此外,涤纶面料2020年的销售收入也有一定金额的下降。2022年1-6月,公司涤纶面料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但由于涤纶长丝销量进一步下滑,使得主营业务收入整体较上年同期下降992.40万元。

②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产品大类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内销涤纶面料5,472.7115.029,533.3511.637,126.6411.518,207.589.55
无缝成衣2,757.007.576,128.367.484,440.857.172,407.592.80
染整受托加工6,687.4418.3514,174.3617.2911,715.2618.9211,829.2013.76
涤纶长丝155.550.4311,299.1613.787,656.4512.3629,073.6433.83
其他118.980.33835.231.02364.950.59579.870.67
内销合计15,191.7041.6941,970.4651.2031,304.1650.5552,097.8760.62
外销涤纶面料12,105.3133.2223,213.2428.3220,797.9433.5822,581.4526.28
无缝成衣4,736.6713.009,210.5111.246,648.2810.747,880.9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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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受托加工--------
涤纶长丝3,139.758.624,240.995.17913.821.481,130.481.32
其他1,262.823.473,336.894.072,262.633.652,247.572.62
外销合计21,244.5658.3140,001.6248.8030,622.6749.4533,840.4539.38
合计36,436.25100.0081,972.08100.0061,926.83100.0085,938.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62%、50.55%、51.20%和41.69%。2020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内销的比例分别较上期减少10.07个百分点和9.51个百分点,主要系涤纶长丝内销收入的减少所致。

从公司内外销的主要产品构成来看:2019年-2021年,公司内销收入主要来自涤纶长丝、染整受托加工和涤纶面料,2022年1-6月则主要来自染整受托加工、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外销收入则主要来自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与公司的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相符。

从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分部来看:报告期内,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主要销往国外;2019年-2021年,涤纶长丝主要销往国内,2022年1-6月主要销往国外;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均为内销,与公司的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相符。

(3)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具体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 (万元)比例 (%)毛利 (万元)比例 (%)毛利 (万元)比例 (%)毛利 (万元)比例 (%)
涤纶面料5,834.6758.0712,139.5849.659,363.1853.058,917.0951.44
无缝成衣2,592.8425.814,834.5219.774,059.0723.002,971.4917.14
染整受托加工1,232.0712.264,015.8716.433,854.7921.843,729.8621.52
涤纶长丝490.374.883,468.8814.19563.113.191,173.566.77
其他154.111.53450.441.84397.692.25484.902.80
运输成本[注]-414.79-4.13-853.05-3.49-737.78-4.18--
主营业务毛利小计9,889.2898.4224,056.2398.4017,500.0899.1617,276.9199.67
其他业务毛利小计158.361.58391.651.60148.900.8457.510.33

1-2-1-88

合计10,047.64100.0024,447.88100.0017,648.97100.0017,334.42100.00

注: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杂费(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各年度毛利分析的可比性,将2022年1-6月、2021年度以及2020年度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成本414.79万元、853.05万元和737.78万元单独列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98%以上来自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毛利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上述三项业务贡献的毛利占比分别为90.10%、97.89%、

85.85%和96.14%。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34,890.8372,959.9659,405.6491,453.51
现金流出小计32,294.4059,793.3455,934.7572,602.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6.4413,166.623,470.9018,850.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3,765.003,558.227,274.5212,829.45
现金流出小计2,643.4513,147.2918,776.0725,417.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1.55-9,589.07-11,501.54-12,588.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14,950.0024,580.2423,060.0018,500.00
现金流出小计14,629.9525,688.2615,913.6922,69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05-1,108.027,146.31-4,199.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8.50-254.03-321.21120.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96.542,215.50-1,205.542,183.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80.286,764.787,970.315,787.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76.818,980.286,764.787,970.31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850.65万元、3,470.90

1-2-1-89

万元、13,166.62万元和2,596.4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报告期内呈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2,596.4413,166.623,470.9018,850.65
净利润(B)5,652.2613,099.299,347.597,588.94
差额(A-B)-3,055.8267.33-5,876.6911,261.70
占净利润的比例(A/B)45.94%100.51%37.13%248.40%

由上表可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48.40%、37.13%、100.51%和45.94%,波动较大,主要受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和存货余额变化等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调节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5,652.2613,099.299,347.597,588.94
加:资产减值准备19.231,054.64361.06807.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096.843,384.283,104.372,948.68
使用权资产折旧13.0726.15--
无形资产摊销206.13411.12207.0878.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6.3041.9233.5731.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3.67-28.44-240.68-165.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24.065.8783.8123.6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9.16290.6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0.841,285.281,143.41308.2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4.69-194.57-190.6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88-20.0354.35219.45

1-2-1-9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58.2990.61435.27122.9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84.221,134.98-6,447.77-576.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6-11,237.51-987.85298.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75.303,921.79-3,323.277,000.34
其他32.8261.3663.696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6.4413,166.623,470.9018,850.65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远大于净利润,主要系2019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较多所致,公司2019年末存在5,500万应付票据余额,减少了经营性现金流出。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受存货余额增加所致。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2022年6月末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减少2,520.72万元,导致公司当期期末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88.52万元、-11,501.54万元、-9,589.07万元和1,121.55万元。

2019年度以来,公司为了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建设,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增加。2019年,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较多主要系公司支付土地履约保证金9,300万元以及支付远期结售汇保证金610万元,2020年以来支付的保证金金额逐年减少,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支出逐年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99.62万元、7,146.31万元、-1,108.02万元和32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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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入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到期还款支出较多。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为: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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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④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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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进行股利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况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偿还债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2)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七)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情况

1、本公司的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环蝶贸易2006年1月9日580万元人民币纺织品的销售100.00
2彩蝶商行(香港)2018年11月12日100万港元投资控股100.00
3彩蝶化纤2021年3月5日2,000万元人民币化纤生产、销售100.00

2、本公司的孙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环蝶商行(香港)2019年12月13日100万港元股本投资100.00
2汇蝶商行(香港)2019年12月13日100万港元股本投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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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埃及彩蝶2020年12月28日300万美元存放各类纺织用品原料辅料;加弹织造各种面料坯布;印染、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面料、家纺面料、服装布料等纺织品;服装制造、印染及销售;轻经原料、辅料、纺织类货物进出口等,暂未开展经营100.00

3、本公司的分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制衣分公司2017年9月25日内衣、服装、针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未开展经营100.00

4、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的基本财务数据

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环蝶贸易2,542.90273.44182.17
2彩蝶商行(香港)524.10522.16-8.56
3彩蝶化纤7,893.104,724.05811.95
4环蝶商行(香港)4.893.57-7.60
5汇蝶商行(香港)4.893.57-7.60
6埃及彩蝶4,000.55309.94-246.58
7制衣分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环蝶贸易3,206.35320.75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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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彩蝶商行(香港)542.29542.09-0.51
3彩蝶化纤8,112.595,128.00403.96
4环蝶商行(香港)4.894.81-0.10
5汇蝶商行(香港)4.894.81-0.10
6埃及彩蝶3,985.5617.46-111.08
7制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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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及依据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为2,9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下列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
1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58,346.00
合计58,346.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环评及备案手续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代码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1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2019-330503-17-03-828133湖环建〔2020〕3号/ 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33050300000328

(三)实际募集资金超出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为了抓住市场的发展时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其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计划投入项目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的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涤纶面料是公司产业链发展战略的重心,染色和后整理业务作为涤纶面料的重要生产环节,随着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一方面保证未来公司染色、后整理生产能力与涤纶纺丝、织造环节的生产能力相匹配,实现产业链完整配套,另一方

1-2-1-97

面通过增加涤纶面料产销量,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系在现有产能不足基础上扩大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和深化,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强化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在目前主营业务基础上的扩充和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以后,公司将进一步突破产能瓶颈、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的产品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呈现逐渐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进行产能提升、生产工艺升级,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公司在纺织领域的市场地位。

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并随着业务的发展在不断的健全及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项目相关的宏观政策、市场前景、企业竞争等方面进行审慎调查,并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经分析后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规划政策要求,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选址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经济效益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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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氨纶、锦纶和染化料等均属于石化下游产品,其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而石油价格波动受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价格走势如图所示:

由上图所示,报告期内,涤纶POY、涤纶DTY、涤纶FDY价格波动较大,报告期截止日后,受原油价格大幅上涨、能耗双控政策及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虽然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售价等方法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但由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等产品价格调整周期较长,若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短期内将对公司交货周期、利润空间等产生不利影响。

2、人员流失及用工短缺的风险

化纤纺织行业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核心技术环节,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建立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团队是企业盈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由于我国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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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纺织行业发展已经较为成熟,行业竞争愈加激烈,获取专业化人才已经成为行业领跑者的重要竞争策略。同时,纺织行业作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充足的生产人员尤其是熟练工人是公司正常经营和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如果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人员出现流失,或者无法及时招聘到足够的生产工人造成用工短缺,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下游行业主要为服装、家纺制造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未来若服装、家纺制造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需求发生变化,则将影响对上游生产企业的订单和需求,从而对发行人的产品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加之,当前疫情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仍在持续,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世界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严峻,全球通胀压力加大,下游行业需求不稳定,发行人存在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引致的销售下滑风险。

4、产业转移的风险

纺织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优势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纺织品出口国,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成本逐年提高,以及中美之间贸易摩擦的加剧,纺织行业产业链呈现出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的趋势。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东南亚地区供应链受阻,纺织品及服装行业出口萎缩,我国防疫政策相对严格,疫情防控效果较好,率先实现复产复工,部分境外纺织品订单转移至我国,2020年和2021年,我国出口纺织品及服装金额分别为2,912.22亿美元和3,154.66亿美元,同比增长7.24%和8.33%,一举扭转了我国纺织品及服装出口金额及出口份额连续多年下滑的趋势。

如若未来东南亚地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将逐步恢复,纺织品及服装行业可能又恢复向境外转移的趋势,预计纺织行业的出口增速或将因此有所下滑。在行业增速下滑的前提下,若未来公司未能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引,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将面临客户流失,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贸易摩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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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销产品主要出口美国、南美洲、东南亚、欧洲等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为33,840.45万元、30,622.67万元、40,001.62万元和21,244.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38%、49.45%、48.80%和58.31%。随着我国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市场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和反倾销进一步加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分别为5,599.36万元、5,346.36万元、5,543.09万元和1,812.6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2%、8.63%、

6.76%和4.97%。2018年以来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升级,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加征一定比例的进口关税。涉及公司无缝成衣产品的第三轮加征关税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2020年2月1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末,除美国外,其他进口国没有发生涉及公司产品的贸易摩擦。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外销国政策发生变化,存在贸易摩擦加剧的可能性,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6、海运费上涨的风险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开始,全球海运费不断上涨,且2021年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38%、

49.45%、48.80%和58.31%,境外销售占比较高,虽然公司外销的主要成交方式为FOB,由客户承担运费,但若海运费持续上涨,不排除后续部分外销客户会谨慎下单、要求公司降价甚至放弃订单,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涵盖产业链比较长、涤纶纺织行业特点以及为了满足对终端客户的快速反应要求等因素导致公司的存货数量及占资产比重较高。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6,363.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91%。公司结余的存货主要系涤纶长丝、涤纶面料、无缝成衣等业务的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若在以后的经营中,因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滑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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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02%、17.65%、

22.88%和22.90%。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但应收账款余额仍相对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10%、28.26%、29.35%和27.14%,受到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2020年集中备货主要原材料、涤纶长丝业务规模缩减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2年1-6月,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加之,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涨幅较大,导致当期毛利率出现下滑。若未来出现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不足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汇率不利波动等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38%、

49.45%、48.80%和58.31%,销售占比较高,公司收到的货款以美元为主。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02.54万元、554.19万元、325.74万元和-502.39万元。如果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下滑,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汇兑损失增加等,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公司需不断开拓创新来持续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保持竞争力,因此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89%、42.24%、39.27%和34.94%,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27、1.35和1.59,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72、0.80和1.01,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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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公司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6、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按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需进行定期复审,公司已于2022年7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如果公司于上述税收优惠无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则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42.82万元、1,092.76万元、1,397.19万元和309.73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3%、10.22%、

9.20%和4.81%。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水平,但如果公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助大幅减少,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8、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807.79万元、10,692.05万元、15,191.98万元和6,438.66万元。其中,2021年度,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受益于公司2020年低价备货涤纶POY、涤纶DTY的影响,公司涤纶面料和涤纶长丝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的利润总额增加较多。经初步测算,低价备货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为4,425.57万元,上述情况属于经营过程中特殊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的持续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若发行人未能通过其他主营业务的增长予以弥补,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此外,2021年下半年公司新增多台电子提花机及染色机,提高无缝成衣及染整的产能,2022年1-6月因新增产能未被及时消化,导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后续若市场环境未达预期、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足,公司新增产能无法被全部消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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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设备安装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组织实施、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均采取了控制措施并规范了运作流程,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实施进度拖延等问题,从而使得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如期完成建设的风险。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及未能有效填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63%、18.37%、21.69%和8.0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短时间内产生全部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虽然公司拟定了多种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但未来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或效益未达预期或相关措施未能有效履行,公司存在被摊薄即期回报未能有效填补的风险。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总计为52,946万元,上述投资完成后,年折旧摊销额总计约为3,462.88万元。在上述项目达产前,由于项目不能在短期内完全产生收益,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会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

4、市场容量有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涤纶面料的产能利用率为91.49%、91.86%、99.43%和97.60%,染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2.51%、100.56%、98.55%和65.14%,2021年10月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建成并开始投产,公司产能得到较大提升,新增产能未被及时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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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2022年1-6月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若后续下游市场增长不如预期,市场出现新技术的革新,或者出现东南亚地区国家的产能有效恢复等情形,公司将出现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施建明和施屹,两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

74.8359%的股份,比例较高。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将仍处于控制地位。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向、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则可能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五)实际控制人可能履行对赌协议的风险

2019年11月、2022年9月,久景管理、顾林祥与实际控制人施建明、施屹签署《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约定,若发生以下任意一项情形,则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久景管理、顾林祥均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回购或受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1)若公司在本次增资完成后48个月内未能在中国境内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市场(但不包括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首次公开发行;

(2)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在增资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有严重虚假或欺诈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并且未在久景管理、顾林祥发出要求予以补救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如若触发上述对赌条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有关对赌条款从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六)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家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制定了相应计划和方案,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近年来,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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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批限批实施办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第49号令)《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推动纺织行业向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方向发展。

经对照《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第49号令),公司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此外,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若未来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的风险

2021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在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江苏省及浙江省分别为一级预警和二级预警。针对2021年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为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部分地方政府组织实施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有序用电、限电、错峰生产等措施。2021年11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暂停有序用电措施的通知》,决定从11月8日起暂停全省有序用电方案。

2021年9月底至2021年11月初,公司涤纶长丝生产受能耗双控及限电政策影响,生产规模有所缩减,但限电期间较短,加之,公司涤纶长丝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涤纶长丝产量受限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影响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天然气、蒸汽等主要能耗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2.47%、15.58%、16.15%和19.76%,占比不断提升;2021年以来,上述主要能源的采购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若后续因“能源双控”等原因导致主要能源价格继续上涨,公司将面临能耗单价进一步上升,进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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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若未来限电政策再次实施,除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外,可能还将通过公司上下游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可能面临上游原材料无法及时供应、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产量下降、交货延迟、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目前从事的多个业务环节中,染整环节会使用较多的染料、助剂等化学物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和少量废气,由于上述废水及废气中含有多种污染物,环境污染性较强。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在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作,存在污染物外泄、环境污染的风险。同时,随着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企业环保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公司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因实际产量超过核定产能而受处罚的风险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染整业务存在超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但是增加规模小于原环评批复产能的30%,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规定,纺织品制造染整规模增加30%以下的,不属于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因此,公司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1年度,发行人老厂区染整面料产成品产量32,108.14吨,另有1,375.65吨面料在老厂区完成了染色、漂洗、定型等部分工序,以半成品形态运至新厂区完成(定型)检验打卷并入库;2021年10月,新厂区部分建成并开始试生产,截至2021年末,合计产量为5,734.19吨,包含上述1,375.65吨在老厂区染色、漂洗、定型后运至新厂区(定型)检验打卷并入库的面料产量。

发行人老厂区产成品的产量存在超出批复产能的情形,但超出规模小于原批复产能的30%;若加上部分工序在老厂区生产的半成品产量,则合计超出产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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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经审批生产规模的30%。上述老厂区的超产能情况系发行人搬迁过渡期内的短期行为,产能计算方法需考虑发行人部分工序搬迁至新厂区实施的情况,发行人新老厂区合计总产量并未超出搬迁完成后新厂区已获得环评批复的62,000吨产能,且发行人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未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染整业务已搬迁至新厂区,并已部分投产,染整业务的产能得以提升,不会再出现超产能生产的情况。如若未来主管部门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及指导意见等需要对报告期内公司超产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则可能存在发行人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十)境外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在埃及设立境外孙公司,一期计划投资2,285.77万美元,用于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埃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存在自然灾害、政治经济局势不稳定、法律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等外部风险,虽然公司在对外投资前已经深入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外汇管理政策、上下游行业发展等信息,仍不排除上述风险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此外,如埃及彩蝶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和正式运营,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开始,全球范围内相继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各地区政府均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阶段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取得了有效控制,但国内部分地区和部分海外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若未来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恶化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将对公司销售产生冲击,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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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经测算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金额分别为136.95万元、3.14万元、3.00万元和1.6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

0.03%、0.02%和0.03%;虽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建明和实际控制人施屹已出具书面承诺,“若发行人因上市前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缴等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则就彩蝶实业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将由本人先行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彩蝶实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在彩蝶实业必须先行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本人将在彩蝶实业支付后的五日内及时以现金形式偿付彩蝶实业。”

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应承诺的前提下,虽然发行人不会因上述事项遭受经济损失,但仍可能存在发行人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十四)房屋租赁瑕疵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彩蝶化纤租赁王加林位于新丰村东兴路

幢的

㎡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该房屋面积较小,占公司全部生产经营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不足2‰,且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及净利润较小。截至报告期末,彩蝶化纤未收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若彩蝶化纤若因上述问题而受到处罚,搬迁的费用为

2.15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施建明已出具承诺:“若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性情形显著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开展经营活动,本人承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若因承租房屋的不规范情形导致发行人及子公司产生实际的额外支出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人索赔、搬迁费用),本人承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补偿,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同时,彩蝶化纤可租赁周边合适房屋继续经营或委托第三方加工。尽管该房屋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若因该房屋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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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或单笔合同/订单,确定业务合作关系。鉴于单笔合同/订单金额较小以及框架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故选取2021年度、2022年1-6月采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主要供应商对应的框架合同以及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主体采购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0.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2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蝶化纤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5.6-2023.5.6,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3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彩蝶化纤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4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彩蝶化纤涤纶长丝以实际交货为准2022.5.6-2023.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5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彩蝶化纤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2023.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6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3.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7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8湖州新奥万丰燃气有限公司彩蝶实业天然气以实际结算为准2019.9.25-2039.9.29
9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彩蝶实业蒸汽以实际结算为准2021.8.1-2023.7.31
10浙江瑞盛科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按买方通知时间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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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彩蝶实业或彩蝶化纤电力以实际结算为准彩蝶实业或彩蝶化纤针对不同用电地址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签署供用电合同。
12湖州南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彩蝶实业天然气以实际结算为准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杭州福璋实业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氨纶包覆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14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化料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15华润(浙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彩蝶实业电力预计3,814.34万千瓦时2022.2.1-2022.12.31
16华能浙江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彩蝶实业电力预计3,550.00万千瓦时2021.12.18-2022.12.31

2、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或单笔合同/订单,确定业务合作关系。鉴于单笔合同/订单金额较小以及框架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故选取2021年度、2022年1-6月销售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主要客户对应的框架合同以及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签订主体销售内容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海宁万源针纺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
2桐乡市金渔纺织品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3浙江圣丹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4海宁市润物纺织品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5海宁顺龙染整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6青岛格绫纺织品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面料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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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7慈溪市永佳毛绒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涤纶长丝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8桐乡市顺兴经纬编有限公司彩蝶实业染整受托加工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2.12.31,如到期后双方继续有业务往来但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3、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机构借款金额(万元)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方式
1Z2109LN15640671彩蝶实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5104.05%12个月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22021年(南浔)字01000号彩蝶实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0003.95%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25号土地、房屋抵押。
3571XY2021023081[注1]彩蝶实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9803.85%12个月华力投资保证担保
9903.80%
9903.70%
4湖营2022人借011彩蝶实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1,3003.8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土地、房屋为抵押;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5湖营2022人借020彩蝶实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1,0003.8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土地、房屋为抵押;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6Z2204LN15621693彩蝶实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9903.90%12个月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70120500008-2022年(南浔)00470号彩蝶实业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0003.7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25号土地、房屋抵押。
82022年园流借字40-1号彩蝶实业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1,0004.0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3号土地、房屋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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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机构借款金额(万元)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方式
933010120220004556[注2]彩蝶实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1003.8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75号土地、房屋为抵押。
1052012022280187彩蝶实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9503.80%12个月发行人以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4号土地、房屋为抵押。
11(2022)湖银综授额字第000010号 [注3]彩蝶实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5003.70%12个月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12KJRZD2022003彩蝶实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2,5003.55%12个月华灿物业保证担保

注1:该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借款3,960万元;

注2:该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已还款900万元,借款余额为

1.100万元;

注3:该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6,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借款1,500万元。

4、担保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为其自身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担保人/抵押人债权人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间被担 保人担保方式
12020年南浔(抵)字0125号彩蝶实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10,3112020.7.3-2026.7.3彩蝶实业浙(2020)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25号项下土地、房屋为抵押
22020年园担保02字第40-3号彩蝶实业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4,9002020.3.27-2025.3.26彩蝶实业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3号项下土地、房屋为抵押
333100620200089282彩蝶实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8,255.122020.11.27-2023.11.26彩蝶实业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72375号土地、房屋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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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编号担保人/抵押人债权人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间被担 保人担保方式
4ZD5201202100000009彩蝶实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3,9242021.5.17-2026.5.17彩蝶实业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9524号土地、房屋为抵押
5ZB5201202100000012华灿物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6002021.5.17-2026.5.17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6C210721GR3355921华灿物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3,0002021.7.26-2022.7.26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7571XY202102308101华力投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4,0002021.5.17-2026.5.17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8湖营2021人抵176彩蝶实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5,487.302021.12.22-2024.12.22彩蝶实业浙(2019)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38398号项下的土地、房屋为抵押
9湖营2022人保020华灿物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4,3002022.1.14-2023.1.14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10(2022)湖银综授额字第000010号-担保01华灿物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6,0002022.5.10-2023.5.9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11HTC330648700ZGDB2022N001华灿物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4,6002022.5.18-2025.5.17彩蝶实业连带责任保证

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序号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名称工期合同金额(万元)
1彩蝶实业湖州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365天8,000.00
2彩蝶实业杭州达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m3/d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70天560.00

6、重大土地购买合同

2019年11月27日和2020年11月5日,埃及彩蝶与埃及泰达签订了《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拟通过埃及彩蝶在埃及购买145,503.00平方米土地用于纺织类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总金额为552.91万美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埃及泰达之母公司中非泰达支付土地价款110.58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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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折合人民币723.77万元)。

7、其他重大合同

2021年6月,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公司委托国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并主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9日,发行人与昊吉力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昊吉力公司销售面料产品。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纠纷,2021年5月25日,昊吉力公司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于2020年10月9日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公司双倍返还支付的定金164,800.00元,返还多支付的货款52,608.28元,返还次布款64,455.34元,合计281,863.62元。

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已就该案调解结案。该案标的额未超过30万元,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该案中也不存在重大违法。

2、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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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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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类型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0572-39589990572-2636999张红星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0571-851153070571-85316108董伟、傅毅清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15号楼0571-857758880571-85775643徐旭青、鲁晓红、黄忠兰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0571-882168880571-88216999沈维华、朱彬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0571-882169410571-87178826潘文夫、章波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021-58708888021-58899400
收款银行【】【】【】【】【】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021-68808888021-6880486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3年2月8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年2月13日
申购日期:2023年2月14日
缴款日期:2023年2月16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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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红星

电话:0572-3958999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五楼

联系人:董伟、傅毅清

电话:0571-851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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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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