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额将由304,610,502股减少至304,466,202股。注册资本由 304,610,502元减少至304,466,20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610,50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466,202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4,610,502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4,466,202股,全部为普通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和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和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
除以上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