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送达的《关于变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静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曙晖。现因内部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李俊接替张静峰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龚晨艳接替王曙晖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龚晨艳。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男,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俊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8家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龚晨艳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龚晨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