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连运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连运河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5%)(具体内容请见公告:2023-005)。
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连运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月2日连运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5%),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连运河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2日 | 18.90 | 1,148,000 | 0.215% | 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连运河 | 合计持有股份 | 4,749,541 | 0.89% | 3,601,541 | 0.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87,385 | 0.22% | 39,385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 3,562,156 | 0.67% | 3,562,156 | 0.6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连运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