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现对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陈志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陈志锋先生辞职后除拟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外,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三、陈志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汤海鹏独立董事:赵莉莉独立董事:聂织锦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