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现场表决11名,通讯表决3名(黄维义、何汉明、纪伟毅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盐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光伏胶膜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大鹏公主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的议案》。
同意大鹏公主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建造的LNG运输船舶投资运营主体)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LNG船舶相关款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