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为推动公司在高性能、高安全性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动汽车节能电机、电动汽车共享换电、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降低公司对原业务领域的依赖程度,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设立两家新能源全资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