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32万股,授予价格为3.8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