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月2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4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发行底价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