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8号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度亏损27,000万元至40,00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95,000万元至105,000万元,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你公司可能存在期后调整事项,包括与亲和源的业绩补偿款诉讼、与康馨鹏城关于莲塘项目终止的协商情况、与君一控股的租赁合同诉讼、与马鞍山大同的业绩补偿款诉讼。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说明:
1.结合可能存在的期后调整事项具体情况,说明期后调整事项对你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的预计总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包括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请你公司说明为消除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最新进展。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结合前述问题回复和业绩预告情况,充分提示你公司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 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