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
股东吉永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吉永林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3%)。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吉永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45,000股股份,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1%。吉永林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吉永林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3%)。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吉永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永林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吉永林 | 集中竞价交易 | 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 2023/2/1 | 7.63 | 10,000 | 0.0025 |
2023/2/2 | 8.42 | 35,000 | 0.0086 |
注:减持比例为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吉永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0 | 0.0738 | 255,000 | 0.06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 | 0.0184 | 30,000 | 0.00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00 | 0.0553 | 225,000 | 0.0553 |
本次减持计划将于2023年3月20日届满,在减持期间内,吉永林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吉永林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吉永林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吉永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