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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豪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唐卫强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豪工作调整,现指派注册会计师肖琳接替刘文豪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肖琳,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琳、王泽斌。

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调整,且未及时与公司沟通,使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唐卫强,为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公司变更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王景波。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199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9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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