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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能够保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能够保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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