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要求将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3日